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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用水户协会的启示
[发布日期: 2009-02-20 ]  本文已被浏览过 811

马碧入秋以来,“老虎”凶猛,旱情不容小视。笔者出身农村,深知此时灌溉用水对农业和农民的重要。儿时的记忆里,每逢干旱时节,用水纠纷频发,亲朋好友或成冤家对头。而今,旱魃引发纷争的现象并没有发生, 因为有了农民用水户协会。有报道说,大旱面前,我省许多地方群众自发成立用水户协会,让农民直接参与支渠以下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农民热心维护灌区农田水利设施,因争水引发的纠纷再也没有发生了。表面看来,这种新气象是由于农民用水户协会的成立,提高了农民维护水利设施的积极性。但究其实质,笔者以为,正是因为农民用水户协会将分散的农民组织起来,让农民成为水利设施的当家人,真正当家作主。成立农民用水户协会,不仅解决了灌溉用水的难题,也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带来了一些有益的启示。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人民群众中蕴藏着无限的创造力。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较快发展,靠的就是广大群众的积极参与和大胆探索。建设新农村,首先需要充分调动亿万农民的积极性,使其真正发挥主体性作用。然而,由于当前大量农民缺乏组织,农民这一新农村建设的“主体”还难以承担职责,发挥作用。农民主体作用的薄弱必然造成主体的缺位,而主体的缺位很可能造成政府主导作用的错位和越位。农民是新农村建设的直接受益者,也是新农村的建设者、管理者和维护者。新农村建设的成效如何,不仅取决于政府主导作用的发挥,更取决于农民组织化程度的高低。各种形式的农村基层组织是农民自主管理、民主决策的载体和依托,是新农村建设中农民对接国家政策的关键环节。因此,必须通过创新民主管理机制、发挥农村基层民间组织和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的作用等方式,把农民组织起来,变“分散单干”为“组织合作”,使之成为新农村建设的真正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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