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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区水利局采取“四严”举措打击非法采砂
[发布日期: 2010-06-30 ]  本文已被浏览过 670
    针对近期非法采砂船偶尔窜到长江江宁水域进行偷采的实际,我局执法大队认真组织,周密安排,制定了详细的打击行动方案,对非法采砂采取严控、严管、严查、严处“四严”措施,对违法采砂决不姑息,决不手软,确保长江江宁水域安宁。
    一是严控:严格控制我执法水域的非法采砂船只,对外籍采砂船只一律驱逐出境,不得在我水域停泊;对本籍采砂船只一律到指定停泊点停泊,不得擅自离开。否则一律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二是严管:对停泊的采砂船只我们实施委托式管理,由南京市公安局水上分局治安巡警大队具体管理,落实专人负责,实行24小时监控,确保停泊点船只停放有序,管理有制。同时密切掌握停泊点船只的动向,确保停泊点船只能“停的住、管的好、看得严”。三是严查:加巡查频率和巡查密度,充分利用执法巡查这一采砂管理最基本,最有效的手段,不分昼夜地巡视在江面上,横向到边,纵向延深到交界水域,白天抓违停,晚上抓偷采;艇在江上巡,车上岸上跑,确保本水域24小时有人在一线进行高密度巡查,不给偷采分子一线机会。同时组织不定期不定时的突袭巡查和联合执法清查。四是严处:对查获的非法采砂船只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在处罚中“不讲人情、杜绝说情、追究徇情”。(江宁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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