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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行政执法工作动态(二)
[发布日期: 2010-07-08 ]  本文已被浏览过 1002
   6月份,全市水行政执法工作以加强预防、提高制止力为重点,突出执法巡查、违章清除、采砂管理、创卫复查及大案要案查处,维护了正常的水事秩序。
   一、执法活动纪实
   △长江大队 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停止水事违法行为通知书》并及时制止(拆除)10起:① 5月31日南京宁新砂厂在江宁河口上侧建设围墙80m及房屋8㎡ ;②5月31日南京新维船业有限公司在江宁河口江滩建砖砌房屋35㎡和活动板房40㎡;③南京汪海混凝土有限公司在板桥街道孙家村占用江宁河闸入江口下侧江滩建房自拆48间;④6月18日周某在江宁河口上侧倾倒渣土;⑤6月18日丁某黄砂经营部在江宁二江船舶修造厂上侧江滩倾倒建筑垃圾;⑥6月1日南京烨华工程公司在栖霞区周家山大堤背水坡拓宽道路;⑦6月8日南京浩驰生态养殖有限公司在八卦洲七里村江滩地建砖混楼房3层(占地面积96㎡);⑧6月21日南京南钢股份炼油分厂在南钢石头河港池下侧滩地建钢结构房3间计130㎡;⑨6月22日江苏南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在其厂区内防洪堤迎水面滩地建设房屋基础计180㎡;⑩6月22日严某在六合区玉带镇防洪堤迎水面建房屋基础计51.3㎡。
   △长江大队 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停止水事违法行为通知书》并正在调查处理的9起:①6月12日徐某在新民河口上侧搭建砖混结构房2间计37㎡;②5月27日南京三江炉料有限公司在驷马河口下侧迎江滩地建砖混房2间计44㎡;③5月31日江北钢材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在北岸江滩地填土建货场,面积80000㎡;④6月18日南京海事局在北岸堤防损毁挡浪墙9m并修路;⑤6月23日张某在北岸堤防9+000处平整江滩地2960㎡拟建船厂;⑥6月23日朱某在北岸堤防10+800处平整江滩地6400㎡拟建船厂;⑦6月4日长航南京长江油运公司在栖霞街道摄山村下侧防洪墙背水面建配电房(面积236.34㎡)、氧气房(面积320㎡);⑧6月8日南京建硕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在八卦洲街道原汽渡码头江滩地打桩;⑨6月2日许某向南钢小港池上侧滩地倾倒泥浆30立方米。
   △滁河大队 发出《责令停止水事违法行为通知书》和《限期整改通知书》并及时制止(拆除)4起:①6月8日谢庄段村委会为一精神病患者盖房;②6月17日宁启铁路复线工程在马汊河中游左岸黄马段背水坡筑路;③6月22日宁启铁路复线工程在马汊河中游左岸黄马段管理范围内开挖泥浆池;④6月23日马汊河中游右岸沟陈段护堤水杉林中被偷倒垃圾并及时制止火灾事故一起。
   △秦淮河大队 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停止水事违法行为通知书》并正在调查处理的2起:①向南京上元港口储运有限公司、南京国信地产公司发出清除堤顶堆放物的通知;②向南京宏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出清除外秦淮河城北大桥下游右岸堤顶设置围栏及堆放江沙的通知。
   △六合大队 继续查处江苏省交通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擅自在灵岩河山北段建设桥梁,目前已进入立案程序。
△溧水大队 南京华燊燃气有限公司在中山河龙山桥架设输气管道,执法人员现场予以制止并要求办理占用手续。6月25日,该公司办理了占用手续并缴纳了河道堤防工程占用补偿费。
   二、在办案件跟踪
   △长江大队 南京汪海混凝土有限公司违章建房案。在雨花区政府、板桥街道的协调下,于6月23日自行拆除靠江宁河闸处1~4层房屋计48间。 
   △长江大队 小漓江水域综合整治案。为配合燕子矶新城及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我局领导多次与栖霞区政府沟通,应栖霞区政府请求,我局将小漓江水域管理权暂交由栖霞区水利局行使。6月7日,市局下发了《关于明确长江栖霞燕子矶新城与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段河道管理权限的通知》。目前,市支队和长江大队正努力做好配合、服务工作。
   △秦淮河大队 外秦淮河水西门广场赏心亭案。秦淮区建设局根据市政府相关会议精神,拟在外秦淮河水西门广场临河处建设赏心亭及其他经营性设施。由于市政建设与河道管理有矛盾,此案正在协调中。
   △江宁大队 江宁街道天然河选矿厂尾砂淤塞河道案。江宁街道天然社区与马鞍山市慈湖乡林里村相邻,界河天然河支汊上游二电厂堆灰场煤灰渗漏及界河两侧选矿厂尾砂淤塞河道500余米约3万方。江宁大队和支队一起共组织4次调查并与对方沟通,查明了因粉煤灰下泄和选矿尾砂共同作用造成河道淤塞的事实。下一步江宁大队将协调各方解决河道淤积问题。
   △雨花大队 在完成安德门货场改造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的基础上,组织对南京化建集团职工集资房实施现地勘察,加快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进度。
   三、禁采江砂剪影
   △长江大队 全月抓获并捣毁非法采砂机具或指定扣押非法采砂船舶14艘(目前指定停泊点共扣押非法采砂船8艘):①6月5日在栖霞锚地捣毁非法采砂机具2台套。②6月7日在燕子矶水域捣毁非法采砂机具3台套。③6月8日在栖霞锚地、划子口水域捣毁非法采砂机具4台套。④6月14日在三江口、八卦洲水域扣押非法采砂船舶4条。
   △江宁大队 全月抓获并指定扣押非法采砂船舶1艘(目前指定停泊点共扣押非法采砂船9艘):6月16日在七坝水域扣押非法采砂船舶1艘。
   △长江大队 6月底,大队对全体队员工作进行了考评。考核组肯定了6月份执法工作,同时也指出个别队员制度落实方面的问题,提出改正意见。大队28名执法队员全部参加考核评比,结果为合格率97%,其中优秀率22%。
   △江宁大队 以狠抓指定停泊点管理为突破口,对指定停泊点实施人员登记造册、船舶建档编号规范化管理。采砂船舶、船主及从业人员一律进行实名制登记,为后期处置奠定了基础。
   △水政监察支队 6月11日晚,支队对长江大队禁采执法情况进行暗访,重点检查人员在岗在位、巡航、蹲点驻守和指定停泊点管理,当晚长江大队工作状况良好。 
   四、创卫复查花絮
   △秦淮河管理处 为迎接国家级卫生城市复查工作,秦淮河管理处一是成立领导小组,召开专门会议进行部署。二是突出重点,加强对主要河道、管理结合部水面漂浮物的打捞工作。三是加大人力物力投入,保洁人员由6人增加到10人,保洁船由2艘增加到3艘。由于措施得力,确保了河道干净整洁。
   △长江河道管理处 长江河道管理处高度重视创卫复查工作,建立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各管理所具体负责、大队督查的组织体系,严格落实责任制,全月共清除违章种植1000㎡、杂草7000㎡、渣土900m3、垃圾8330m3,打捞水上漂浮物3500㎡,取得了明显成效。
   五、典型案例分析
   △江宁大队 6月初,江宁大队多次接到群众举报:有1艘小型“吸砂王”采砂船,夜间越境窜到七坝水域盗采江砂。经查,采砂船主派专人对执法基地进行监视,一旦发现执法人员巡航,便立即通知非法采砂船撤离现场,增大了打击的难度。江宁大队经过周密计划,在端午节深夜,组织执法队员租用民船,避开监视,直扑七坝水域,现场一举抓获小型“吸砂王”采砂船1艘并扣押到指定停泊点接受处理。避开监视、租有民船直扑现场是本案的主要特点。 
   六、队伍建设集锦
   △召开艇用装备暨采砂船准入标准研讨会 6月25日省水利厅在市长管处召开省长江采砂管理执法艇用装备成果展示会暨长江工程类采砂船准入标准课题研讨会。省水利厅张小马副厅长,省水政监察总队徐殿洋副总队长,无锡、苏州、镇江、扬州、泰州、南通六市水行政执法负责人出席会议。会上,我市长江大队演示了禁采执法艇用装备,长江河道管理处汇报了工程类采砂船准入标准课题研究进展情况。与会人员对两项成果给予了充分地肯定。
   △召开提高基层执法制止力研讨会 6月9日,市支队在秦淮河管理处召开局属单位分管执法工作的领导及大队长会议,与会人员察看了秦淮河拆违现场,听取了各管理处近期执法情况汇报,重点研究了局属河道管理处各大队如何提高执法制止力问题。会议认为,局属河道管理处各大队执法环境复杂,必须端正思想、重塑理念,对水事违法行为,要做到“发现得早、制止得了、清除得掉”,要加强联合执法,加强与属地政府及基层组织的联系,达到把水事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
   △迎接省防汛清障工作检查。 6月4日、13日,省秦淮河防指和省水政监察总队检查组,分别检查了我市秦淮河流域、滁河流域防汛清障情况。检查组听取了沿河各大队清障情况汇报,对我市今年防汛清障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就汛期水政执法工作提出了要求。
   △六合大队 本月组织了中队长、副中队长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及水法律法规选编部分内容。
   七、本月工作安排
   △抓好主汛期执法巡查,提高制止力,确保安全度汛。
   △抓好大案要案的查处和协调工作。
   △市支队分组对局属管理处各大队执法巡查、在办案件等进行检查指导,月内参与巡查不少于两次。
   △组织禁采执法人员整顿教育及游泳训练。
   △继续抓好禁采江砂工作,突出巡查及重点水域的蹲点驻守;突出指定停泊点管理。
   △继续做好省总队赋予的吹填造地行业规范课题研究工作。
   △组织水法规知识题库的评审工作。
   △落实市水政信息系统总体方案编制工作。
   △组织召开水政执法行风监督员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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