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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长江河道涉砂船舶整治检查组来我市检查
[发布日期: 2010-08-24 ]  本文已被浏览过 629
       8月23日,省长江河道涉砂船舶整治检查组来我市检查,检查组一行6人在省水利厅砂管局徐殿洋局长、李玉松副局长、江苏海事处长的带领下,现场检查了江宁区水政监察大队采砂船舶指定停泊点,听取了市禁采江砂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汇报。市禁采江砂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成员单位领导一并陪同检查。
      本次涉砂船舶整治,是贯彻落实水利部与交通部、省水利厅与江苏海事局“涉砂船舶整治与执法行动”联席会议精神,维护长江南京段河势稳定及防洪、通航安全的需要。我市从8月份起,在市禁采江砂领导小组领导下,成立了由市禁采办主任、副主任担任组长、副组长的区域行动组,制定了实施方案,明确了各阶段、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和目标。市禁采办还召开专门的业务会议,学习法律法规,形成了从宣传、清江、扣押、登记、补办手续、处理采砂船舶,各环节、各部门全面施压的工作思路,以期涉砂船舶整治效果的最大化。整治行动开始后,市禁采办在《南京日报》刊登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江江苏水域涉砂船舶管理的通告》,并向沿江企事业单位及采砂从业人员发放宣传品258份,召开采砂从业人员座谈会4次,发放登记表格56份。水政、公安、海事各执法大队及沿江派出所,从8月10日起,在南京95公里江面发起清江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756人次,执法艇58条次,截止8月18日,将44艘采砂船舶全部要求到指定停泊点停泊或扣押至指定扣押点,目前已转入后期处理阶段。
       市禁采办主任、本次行动区域行动组组长、市水利局王贵勤副巡视员强调,一是切实弄清船主和幕后带泵人,建立起非法采砂从业人员治安档案。二是切实弄清采砂船舶资质资料,对无船名船号、无船港船籍、无船舶证书的采砂船舶,按照相关法规规定,到有管辖权的海事部门办理船舶登记手续,逾期将作为“三无”船舶处理。三是要加强停泊点管理,防止出现采砂船逃逸和发生安全事故,确保涉砂船舶整治全过程的安全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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