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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水利发展“十一五”规划
[发布日期: 2007-04-23 ]  本文已被浏览过 6274

南京市水利局
二○○五年十二月

目 录

  前   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

  1“十五”水利建设情况及现状评价 ___________3

  1.1 水利工程建设成效显著_______________ 3

  1.2 水资源统一管理和保护初见成效 ___________4

  1.3 依法治水得到进一步加强 ______________5

  1.4 水利改革有力推进_________________ 6

  1.5 水利科技成果丰硕 _________________7

  2“十一五”发展环境和面临的问题___________ 9

  2.1 南京市经济、社会发展对水利的需求_________ 9

  2.2 南京市水利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 ___________10

  2.2.1  洪水威胁依然是心腹之患 _____________10

  2.2.2  水资源管理有待加强_______________ 12

  2.2.3   水环境污染及生态问题不容忽视__________12

  2.2.4  水利法制体系建设任务艰巨____________ 13

  2.2.5  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亟待加强________ 14

  2.2.6  水利投入依然不足________________ 15

  3“十一五”水利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_________15

  3.1 指导思想_____________________ 15

  3.2 规划原则_____________________ 16

  4“十一五”发展目标及实施意见 ____________18

  4.1 防洪除涝减灾___________________ 19

  4.1.1  长江干流及通江河 ________________19

  4.1.2  秦淮河流域___________________ 20

  4.1.3  滁河流域____________________ 20

  4.1.4  水阳江及石臼湖、固城湖区域 ___________21

  4.1.5  城市防洪除涝__________________ 21

  4.1.6  水库除险加固达标________________ 22

  4.1.7  防洪除涝非工程措施_______________ 23

  4.2  水资源管理____________________24

  4.2.1  水资源规划___________________ 24

  4.2.2  水资源供给配置_________________ 24

  4.2.3  水资源保护与水土保持______________ 25

  4.2.4  涉水资源管理__________________ 27

  4.3 农村水利_____________________ 28

  4.3.1  丘陵山区治理与灌区改造_____________ 28

  4.3.2  圩区治理与河道疏浚_______________ 30

  4.3.3  农村水利改革和管理_______________ 31

  4.4 水利血防_____________________ 32

  4.5工程管理_____________________  34

  4.6水利科技_____________________  35

  4.7水利法制_____________________  36

  4.8 前期工作及水文基础工作______________ 37

  4.8.1  前期工作 ____________________37

  4.8.2  水文基础工作__________________ 38

  4.9 水利人才队伍建设_________________ 39

  4.10   水利改革与创新_________________ 41

  5   “十一五”期间投资需求与资金来源分析_______  42

  6   保障措施_____________________  43

  6.1体制保障_____________________  44

  6.2机制保障_____________________  44

  6.3法制保障_____________________  45  

前   言

  “十一五”及到2020年是南京市加快“富民强市”、实现“两个率先”、加快构建“和谐南京”的重要时期,也是提高水利服务水平、拓宽水利服务领域、改革水利发展模式、促进水利发展的重要时期。水是人民生活和经济社会发展所必须的战略性资源,是生态环境的基本要素,水利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水安全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直接关系到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的实现。“十一五”及到2020年,水利将进入一个全面发展的新阶段,逐步完成由传统水利向现代水利、可持续发展水利转变的发展过程,为南京市社会、经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更有效的支撑和保障。

  水利的改革与发展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可持续发展的治水思路,全面规划、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讲求效益,坚持以人为本、人与自然和谐、水利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以改革促发展的原则,兴利除害结合,开源节流并重,防洪抗旱并举,科学制定并积极实施南京市水利发展总体规划和各项专业规划。加强防洪除涝减灾工作,按照人水和谐的理念,给洪水以出路,以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不断完善综合防洪减灾体系,逐步实现由控制洪水向管理洪水的转变;加强水资源的规划和管理,搞好江河湖区域水资源的合理配置,协调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建立节水型社会,不断完善节水的体制和机制,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切实做好水资源保护和水环境治理工作,要充分考虑水资源和水环境的承载能力,以恢复和改善水体功能为目标,明确河流的纳污能力,以水源地保护为重点,建立排污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等水资源保护制度;紧紧围绕服务“三农”,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保证粮食安全和农村饮水安全,加强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根据水利部和省、市关于“十一五”规划的编制要求,结合南京市的水利条件和特点,编制南京市水利发展“十一五”规划,制定水利发展目标、任务和对策措施,以指导今后一段时期的水利建设,为促进水利的改革与发展、推进现代化水利、可持续发展水利提供坚实的规划基础和科学依据,促进全市经济社会的发展。

  1 “十五”水利建设情况及现状评价

  “十五”是21世纪的第一个五年,是探索和实践新的治水思路,贯彻从传统水利向现代水利、从工程水利向资源水利和可持续发展水利转变的重要时期。“十五”的水利发展战略是以水资源开发、利用、治理、配置、节约、保护为宗旨,继续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抗御洪涝灾害的能力,着力加强水资源和水利工程管理,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健全和完善水利法制体系,强化依法行政能力,改善水利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局面,使其与之基本协调。

  “十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南京市的水利建设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抗洪保安全、抗旱保水源、抗灾保发展、洪涝旱渍兼治,城乡统筹、突破单一功能,发挥综合效益”为指导思想,以全面增强防洪保安能力、恢复提高已建工程效益为原则,从单纯为改善农业生产条件逐渐向为整个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水环境转变,加快发展步伐,着力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抗御洪涝旱渍等自然灾害的能力。

  1.1 水利工程建设成效显著

  基本完成了长江南京河段二期河道整治工程,完成了外秦淮河三汊河口闸建设等防洪、清淤、调水工程,完成了红山窑水利枢纽拆建及淳东灌区节水改造一至五期工程,实施了新济洲移民、江堤达标续建、城市防洪、节水灌溉、江宁河闸、朱家山河闸工程及218座涵闸泵站、128座次中小型水库的除险加固等工程,完成土方1.65亿立方米,其中加固圩堤787公里,土方0.55亿立方米。“十五”期间共完成水利总投入20亿元。

  全市防洪保安能力得到较大提高,成功抗御了2003年滁河、秦淮河流域大洪水;长江河势基本稳定为沿江大开发战略及长江岸线的开发利用创造了条件;外秦淮河的综合整治改善了人居环境,提升了城市形象。南京市的农村水利在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建设中得到较快发展,新建和改造塘坝3759座,增加蓄水6077万方;修建防渗渠道821公里,新增工程节水面积36万亩,推广水稻控制灌溉面积130万亩;完成河道疏浚972公里,土方1246万方;治理水土流失面积90平方公里;建设农村饮水工程17处,受益人口17.45万人,乡镇供水普及率达85%;全市新增有效灌溉面积8万亩,新增旱涝保收田9万亩,新增除涝面积7.9万亩,排涝模数达0.8~1.0立方米/秒•平方公里。

  1.2 水资源统一管理和保护初见成效

  “十五”期间,南京市水资源管理体制进行了调整,城市地下水管理与保护职能全部划入水行政主管部门,初步实现了地表水、地下水统一管理,为实施“资源水利”的治水新思路作出了积极的探索,并在机构改革中成立了南京市节约用水办公室。水资源权属管理得到强化,对新、扩、改建涉水项目全面实施了取水许可制度、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取水计量设施的安装、使用、管理进一步规范。水资源费的征收、使用与管理纳入规范化轨道,“十五”期末,南京市的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由0.01元/立方米调整到0.13元/立方米,征收到位率也得到明显提高。编制了《南京市水资源保护规划》,完成了《南京市水功能区划》,启动了《南京市水资源综合规划》的编制工作。初步建立了以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为重点的江、河、湖、库水质检测报告体系和地下水动态监测体系,依法定期向政府和全社会发布《南京市水资源公报》、《南京市水质监测简报》和《南京市地下水动态监测年报》等。从宣传、规划入手,稳步推进农业、工业和城市节水工作,制定了节水定额标准,实施了定额管理,加强了对大型国有企业节改水项目的指导和支持。

  1.3 依法治水得到进一步加强

  “十五”期间,南京市加快立法步伐,逐步完善水利法规配套体系,制定出台了《南京市防洪办法》、《南京市河道堤防工程占用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及《关于调整南京市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的通知》、《关于调整地表水水资源费的通知》等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依法治水管水提供了依据。根据加入WTO和贯彻《行政许可法》及新水法的需要,对《南京市防洪堤保护管理条例》、《南京市水利工程管理实施办法》、《南京市水土保持办法》、《南京市防洪办法》等法规、规章和市级水利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和修订,并广泛开展了水法规宣传工作,不断增强全社会水利法制意识和素质。

  水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全市水政监察队伍已建立1个支队、11个大队、33个中队,有专职水政监察员122名、兼职水政监察员208名,形成了覆盖全市的市、县(区)、乡(镇)三级水行政执法网络。各级水行政执法队伍认真履行职责,制订和完善了内部管理制度,加强水政监察员执法业务技能学习培训,全面落实水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大行政执法工作力度。“十五”期间,依法查处各类水事违法案件750余件,严厉打击长江非法采砂活动,累计查处非法采砂船2652条,其中大型吸砂王34条,维护了正常的水事秩序。

  在水利工程建设中注重调查研究,科学决策,贯彻推行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等制度,严格水利工程基本建设程序,加强工程质量监督,努力避免决策失误、重复浪费等不良后果产生。

  1.4 水利改革有力推进

  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积极探索,不断深化各项改革,为南京市的水利事业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于2002年全面完成。全市小农水改制的完成为建立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投资、管理机制以及最终解决农村长期存在的管水、用水矛盾奠定了基础。

  水利管理运行机制改革积极推进。按照国务院《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对各类水管单位进行了广泛调研,提出了《南京市水利工程管理改革实施办法》,开展了国有水管单位定岗定编定员及管护经费的自测工作。各区县水管单位切实有效地开展了机制创新,在内部管理上因事设岗,定岗定员,竞争上岗,初步形成了新的管理模式,提高了水管单位管理水平。

  开展涉水事务统一管理工作探索。2000至2002年溧水、高淳、浦口陆续挂牌成立了水务局,进行了城乡水务一体化管理,初步实现了城乡防洪、取水、排水、节水、污水回用等方面的统一管理,强化了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为全市水务一体化的推进积累了宝贵经验。

  水价改革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按照“政府支持,市场运作,立足自收,逐步规范”的指导思想,围绕“落实第四步水价改革政策到位、促进水利工程水费收齐收足”两大任务,水利工程水费已从行政事业性收费转变为经营性收费。

  积极开展水利企事业单位体制改革。完成了水利规划设计院改制工作,积极推动并完成了南京市水利建筑工程总公司、亨义房地产公司等直属国有企业的产权制度改革工作。

  1.5 水利科技成果丰硕

  “十五”期间,南京市水利科技工作紧紧围绕水利现代化建设这一中心,注重依靠科技进步,创新、引进、推广、运用科技新成果、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

  开展了南京数字水利架构、南京市动态洪水风险评价模型、堤防工程长期监控预报预警系统、长江干流下游江岸稳定监控及预警系统、南京市长江河道管理信息系统等研究,建立了长江南京洪水综合预报和防汛指挥决策支持系统,提高了自动化程度和办事效率,增强了快速、准确反应的能力。

  开展了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外秦淮河水量水质调控、汤山地下热水资源现状调查及综合利用评价、南京市水资源管理辅助决策支持系统、溧水县饮水水源地保护方案等研究,建立了南京市取水计量遥测系统,促进了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和科学管理,为实现全市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奠定了基础。

  进行了水下护岸工程技术自动控制定位系统、河道清淤过程中的岸坡稳定分析及加固、透水框架防洪固岸技术在南京河段应用、红山窑水利枢纽工程地基和基础处理、砼铰链沉排护岸工程定额及质量验评标准、水稻节水灌溉技术、三汊河口闸大体积砼浇筑温控研究等一系列研究,创新并推广应用了预制砼铰链排水上平拉连续沉排新工艺等,提高了水利工程建设的科技含量。

  通过人员培训、再教育工作,扩大对外科技交流与合作,水利科技队伍结构基本合理,整体素质得到提高。

  “十五”期间,南京市取水计量遥测系统等6个科研课题共获得4项省水利科技进步三等奖和5项市科技进步三等奖。

  2 “十一五”发展环境和面临的问题

  2.1 南京市经济、社会发展对水利的需求

  “十一五”期间及到2020年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通过十五年时间“三个阶段”的努力,实现“两个率先”、“三大跨越(经济发展向中高收入国家和地区水平的跨越、人民生活向富裕型的跨越、社会发展向较高水平和谐的跨越)”的目标任务,基本形成“和谐南京”发展新格局,把南京建成为“科教发达、充满经济活力的中心城市,生态优良、最佳人居环境的滨江城市、国际知名、富有文化特色的博爱之都”,为在本世纪中叶建成经济、社会、生态和谐发展的文化科技型现代化国际性城市打下坚实基础。

  预计到2010年,全市总人口达到750万以上(其中户籍人口650万人左右),国民经济年均增长12%左右,人均GDP达7000美元左右,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0000元以上,农民人均纯收入力争达到10000元。

  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要求统筹城乡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大力推进供水、供电、公交、水利等领域的现代化建设与改造,加强水环境保护,实施全面节约战略;按照构建和谐稳定社会和维护城市公共安全的新要求,扎实推进平安城市建设,完善沿江沿河防洪圈,加快农村防洪、防旱设施建设,提高城乡综合防灾减灾能力,完善安全监管体系和重大危险源监控网络,提高城市防灾减灾与公共危机反应、处置能力,努力创建全国最安全城市。

  对照经济社会发展目标,防洪除涝减灾免灾保障、水资源有效供给水平、水环境治理和保护现状还不能满足今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质量提高的需要,迫切需要进一步研究水利发展现状和未来发展趋势,明确发展目标、方向、重点和任务,建立可靠的水保障体系,为南京市科学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2.2 南京市水利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

  2.2.1 洪水威胁依然是心腹之患

  经过多年建设和治理,南京市已初步建成了防洪挡潮、抗旱、除涝、降渍、调水五套水利工程体系,为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了防洪除涝安全保障和水资源的有效供给,在历年的防汛抗旱斗争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但同时部分工程本身也存在标准不高、老化失修和效益衰减的问题,长江河势尚处在动态变化之中,洪水威胁依然是心腹之患。

  ⑴ 流域性、区域性防洪除涝能力不足

  长江主江堤及江中两洲洲堤基本达到抗御“五四”年型洪水标准,长江河势得到初步控制,但上游新济洲河段河势尚处于自然演变状态,需进一步整治;全市18条通江河堤身断面不足,大部分堤防未经除险加固处理,无法与主江堤形成保护圈。

  水阳江流域治理规划尚未实施,洪水出路没有解决,防洪标准不足10年一遇。固城湖、石臼湖堤防虽按1998年前最高洪水位设防,基本达到20~40年一遇要求,但是在1999年两湖地区遭遇超历史洪水过程中,穿堤建筑物及通湖河道暴露出许多问题尚未解决。滁河流域防洪规划未得到系统实施,现状防洪标准仅为10年一遇。秦淮河流域现状干流防洪标准约为20年一遇,随着区域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化范围的进一步扩大,流域防洪体系仍存在标准不足、配套不全等问题。

  南京是国家级有重点防洪任务的31座城市之一,城市防洪标准为抗御“五四”年型洪水。根据省政府已批准的《南京城市防洪规划》,南京城市防洪保护圈主要有下关、沙洲圩、浦口、大厂等14个,防洪圈堤防总长202公里,到“十五”期末累计完成115公里,下关地区、沙洲圩保护圈已形成,但还有浦口圈、长芦圩、响水圩等87公里防洪墙、堤未达标准,穿堤建筑物配套和改造任务还很重。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江宁、江浦、六合撤县设区,各区县城区及重点城镇的防洪除涝标准、基础设施建设也需相应提高和加强。

  ⑵ 发生大洪水的几率增加

  气候变化异常,洪水发生的几率加大。“八五”以前平均每5年有一次较大的洪涝灾害,而在“八五”期间则5年3大灾,“九五”以来,长江1996年、1998年、1999年均发生大洪水,尤其是1998年长江发生全流域的特大洪水,1999年固城湖、石臼湖地区发生超历史的大洪水,2003年滁河、秦淮河流域发生了仅次于1991年的大洪水。

  长江上中游生态环境破坏严重,蓄、滞洪能力减弱,加重了下游的洪水压力,特别是连年大水后,各地加大了江、河、湖堤防的建设力度,洪水归槽,抬高洪水位,三峡工程的防洪效益也主要在中游,长江南京段要承泄上游176万平方公里的来水,防洪形势十分严峻。

  ⑶ 现状防洪工程防御能力衰退

  建成于20世纪七十年代前后的水利枢纽工程、涵闸、水库等设计标准偏低,施工质量参差不齐,工程不配套,部分建筑物工程老化严重,年久失修,全市需除险加固和更新改造的涵闸、泵站约有1300余座;河道淤积严重,粗估全市县乡级河道总淤积量达5000万方,大大降低了河道的行蓄洪能力。

  2.2.2 水资源管理有待加强

  尚未真正实现水资源的统一管理,水量与水质管理分离,不能充分统筹安排城乡防洪、排涝、蓄水、供水、用水、节水、污水处理及回用等涉水事务;水资源统一规划尚未到位,水资源优化配置有待加强,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和使用效益不高,全市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为66.5%,人均用水量偏大,传统农业灌溉水利用系数较低,全社会的节水意识亟待提高。

  2.2.3 水环境污染及生态问题不容忽视

  南京市的水环境污染问题依然十分严重,除长江等少数河湖水源可供饮用外,大多数河湖水已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城市水污染控制能力严重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目前城市生活污水排放量约110万吨/天,虽然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75%,但由于污水收集网络不配套或不健全,部分污水直接排入河道。在长江近岸水域,由于入江河流汇入和工厂企业排污,形成一定范围的超Ⅱ类水质标准的近岸污染带,严重影响长江沿岸水质;南河、金川河等河水污染严重,水质基本上劣于V类。

  南京地区的地下水也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环境质量逐步下降,主要超标项目为铁、氨、氮、锰及总硬度,特别是铁的超标率较高。

  水环境监测站网地区分布不均,缺少敏感水域的监测体系,水污染跟踪监测网尚未形成,水环境信息实时传输网络尚未建立,缺少突发性水污染事故的动态监控系统。水环境监控仪器设备陈旧、老化,缺少先进的远程自动连续监控等仪器。

  经对全市1997~2000年水土流失面积解译分析,南京市水土流失面积为1288平方公里,其中丘陵山区1250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面积的19%,主要分布于宁镇丘陵岗地和仪六浦地区。“十五”期间治理水土流失面积约90平方公里,仅占总流失面积的7%,水土流失治理速度较慢。

  2.2.4 水利法制体系建设任务艰巨

  我国已先后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水利部也颁发了10多部规章,国家级的水法律法规体系已初步建成。但还需要以地方法规、规章的形式,制定出相应的配套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来贯彻落实。我市现行的法规规章基本上是上世纪制订的,部分条款已不能适应水利事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可操作性差,急需重新修订完善。同时在执法过程中缺乏强有力的执法监督机制,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时有发生,这些都阻碍了水行政执法工作的发展与完善。

  水政队伍建设方面还存在组织机构不落实、人员编制不足、水利执法人员的年龄专业知识结构不尽合理、执法经费不足、人员待遇偏低等现象,影响了水行政执法工作的有效开展。

  2.2.5 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亟待加强

  目前,全市共有38个国管水管单位,职工总人数1144人,存在着体制不顺、机制不活、经费短缺、机构臃肿、管理粗放等问题,水管单位的现状与经济社会发展对水利工程要求之间的矛盾显得愈加突出,主要表现在:单位性质不清;经费来源不畅,大量公益性支出财政没有承担;规费、水费征收困难,水管单位自身造血功能不足;机构臃肿,人员总量过剩,结构失衡;社会保障程度低,负担沉重;工程老化,年久失修。

  对照国务院关于《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了《江苏省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方案提出了水管体制改革的目标和原则,明确了水利工程管理权责,根据水管单位管理的功能,对水管单位分类定性,分成纯公益性、准公益性和经营性单位,并严格定编定岗,明确财政支付的范围和形式,规范财政支付,积极推行水利工程管养分离。

  由于我市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尚未出台,制约了水利管理单位改革,水利工程管理工作难以真正落实到位,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水利工程效益的发挥。

  2.2.6 水利投入依然不足

  “九五”期间,南京市水利建设总投入为20.2亿元,其中市级投入7.73亿元,占同期本市财政总支出的2.4%;“十五”期间,南京市水利建设总投入为20亿元,其中市级投入为9.56亿元,扣除贷款还本金后,实际可使用资金为8.42亿元,仅占同期本市财政总支出的0.8%。“十五”期间南京市财政支出以每年28%的速度快速增长,而全市水利建设投入却基本没有增长。自1999年以来,每年依靠贷款弥补水利经费的不足,且边贷边还,使实际用于水利建设的资金逐年减少,区县水利建设配套经费也由于财力有限等原因,常常不能足额到位,水利投入规模已远远不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水利建设的要求。

  3 “十一五”水利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3.1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紧紧围绕南京实现“两个率先”的目标,以防洪除涝安全、生活与生产供水安全、水环境和水生态安全为主要任务,将“五个统筹”的发展要求与南京市水利实际相结合,依靠改革创新和科技进步,全面规划、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通过洪水的科学管理、水资源的优化配置、水环境的有效保护以及水管理体制的改革创新,促进工程水利向资源水利、传统水利向现代水利和可持续发展水利的转变,提升水利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能力,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3.2 规划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着力解决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水利问题。要从保障生命财产安全、提高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的要求出发,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饮水安全、防洪安全、粮食安全、经济发展、生态环境、居住环境等方面的水需求,把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水利发展和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2、坚持人与自然和谐的原则,促进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水资源开发利用要遵循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充分考虑水资源承载能力和水环境承载能力,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防洪减灾要实现由控制洪水向管理洪水转变,在防御洪水对人类危害的同时,也要规范人类活动,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的综合防洪减灾体系。

  3、坚持水利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原则,大力提升水利基础设施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健全和强化政府的水管理职能。水利发展的目标、速度、规模、水平要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并适度超前,保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率先基本现代化目标的实现。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制定的全市经济社会各项发展战略要求,统筹协调各地区、各行业对防洪减灾能力、水资源和水环境的需求,提高防洪减灾能力、加强用水管理、合理配置水资源、严格保护水环境,拓宽水利服务领域,提高水利服务水平。

  4、坚持以改革促发展的原则,通过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不断增强水利发展的动力。要按照《水法》和《防洪法》的规定,深化水资源管理体制和防洪管理体制改革,促进各项水管理改革;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探索水利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深化水管单位体制改革,加强水利投融资机制、水价形成机制、公益消耗补偿机制等方面的改革;按照政府宏观调控和市场配置相结合的原则,探索及建立水权分配和转让机制、社会化防洪减灾机制。理顺体制、健全法制、改革机制,强化管理能力,保全工程能力,扩展服务能力,促进水利事业全面发展。

  5、坚持资源节约和保护的原则。继续把水资源节约、保护、配置放在突出位置,节水为主,治污优先,把建立节水防污型社会作为水利的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提高全社会节水防污意识,促进循环经济发展。

  6、坚持全面规划、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统筹考虑防洪除涝、水资源配置与供给、水环境治理和保护的需求,协调城市与农村、流域与区域、大型骨干与中小型工程的关系,管理与建设、非工程措施与工程措施、更新改造与新建扩建并重,当前与长远、需要与可能相结合,突出重点,讲求效益,合理确定水利建设规模和投资规模,优化配置水利建设资金,坚持扩大能力与巩固提高相结合,提高水利工程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4 “十一五”发展目标及实施意见

  进一步加强水利防洪基础设施建设,长江干堤、南京城市防洪标准基本达到100年一遇;秦淮河流域、县城防洪达到50年一遇;滁河、水阳江流域、固城湖石臼湖区域、通江小流域及重点城镇防洪达到20~40年一遇。形成全市沿江内河防洪圈,改善城市排水功能。

  初步实现水资源的合理配置、高效利用和有效管理,全面推行节约用水,确保生活用水、增加环境用水;通过扩大供水能力缓解丘陵山区干旱年份水资源供需矛盾,全市水资源有效供给保证率达到75%以上,农业用水达到70~100天无雨保灌溉的标准。

  做好以饮用水水源地为重点的水资源保护工作,全市城镇、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基本达到100%,主要湖泊、水库、供水河道水质状况有明显好转,水生态环境有较大的改善,加快水土流失治理步伐,使水土流失占国土面积比例从17.6%降为11.4%。

  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战略,紧紧围绕服务“三农”、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城乡一体化、农业现代化的要求,加快农村水利建设。继续实施灌区和重点翻水线改造,促进圩区治理,圩区排涝模数普遍达到1.0立方米/秒•平方公里,全面疏浚淤积严重的县乡河道,提高农村水利基础设施体系标准,稳定和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护和改善农村水环境。

  基本建立起与社会、经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水利发展体制和机制,涉水资源得到有效管理和保护,初步走上集约化、社会化的道路。

  4.1 防洪除涝减灾

  4.1.1 长江干流及通江河

  继续完善主江堤达标工程,巩固堤防,加强堤基、堤身防渗处理及通江支河口门控制、河道疏浚、堤防加固等工程建设;继续对长江南京河段进行系统整治。2010年目标:长江干堤防洪标准全面达到100年一遇,河势得到有效控制,重要节点岸线稳定,通江河堤防(非城市段)达到20年一遇。到2020年,长江干流堤防得到进一步完善,河势得到基本控制。

  “十一五”期间实施的主要工程:全面完成长江南京河段二期整治工程,实施长江南京新济洲河段整治工程,部分通江河堤防达标、河道疏浚,高旺河、七里河等河口挡洪、除涝枢纽建设,长江干堤堤基、堤身防渗处理等。

  4.1.2 秦淮河流域

  依据《秦淮河流域防洪规划》,全面开展干支流河道整治、堤防达标工程建设。2010年目标:基本建成秦淮河流域防洪体系,干流防洪标准达到20~50年一遇、支流防洪达到10~20年一遇,区域除涝达到20~50年一遇,农田除涝达到10~20年一遇。到2020年,全面完善秦淮河流域防洪体系,干流防洪标准50年一遇,支流防洪20年一遇,并继续完善除涝体系。

  “十一五”期间实施的主要工程:干流西北村至运粮河口段19.5公里河道及堤防整治、支流河道和堤防整治、穿堤建筑物改造、秦淮新河切岭段6公里护坡除险加固等。

  4.1.3 滁河流域

  依据《滁河流域防洪规划》,重点建设滁河分洪道拓浚、干流堤防达标工程,实施南京市境内流域性配套工程。2010年目标:流域防洪达10~20年一遇,圩区农田按1969年洪水和1991年6月洪水规划,最大7天面雨量达到20年一遇,最大3天面雨量接近20年一遇。到2020年流域防洪达20年一遇。

  “十一五”期间实施的主要工程:马汊河分洪道三期、划子口河、岳子河拓浚及河口闸改建,干流堤防加固123公里及穿堤建筑物改建(不含红山窑闸下河段堤防,六城、化工园堤防63公里建设列入城市防洪部分),干河整治、三汊湾闸改造,大河口切滩清淤等工程。

  4.1.4 水阳江及石臼湖、固城湖区域

  依据《水阳江流域防洪规划》及《固城湖、石臼湖区域规划》,建设水阳江干流及主要通湖河道的防洪工程,实施区域除涝和水资源、水环境工程。2010年目标:水阳江流域防洪达20~40年一遇,两湖湖堤设计洪水位12.5米,相当于20~40年一遇,通湖河道及沿河区域10~20年一遇,区域除涝10~20年一遇,农田除涝10年一遇。到2020年,进一步完善巩固两湖堤防防洪能力,通湖河道及沿河区域防洪达20年一遇。

  “十一五”期间实施的主要工程:干流堤防加固48公里,水阳江水阳镇河段、大花滩河段开卡拓宽,漆桥河、新桥河等支河堤防加固,固城湖石臼湖堤防堤身、堤基防渗加固,移址重建杨家湾闸、新建水碧桥闸等工程。

  4.1.5 城市防洪除涝

  依据《南京城市防洪规划》,继续建设南京城市防洪保护圈,各县城依托流域、区域治理,构筑防洪外围保障和自保体系。2010年目标:南京城市防洪基本达到100年一遇(含仙西、江宁、浦口、六合等新市区),高淳、溧水县城防洪基本达到50年一遇,主要集镇所在地防洪达到20年一遇。到2020年,南京城市防洪达100年一遇(其中中心区达200年一遇),进一步完善提高县城及主要集镇防洪体系。

  “十一五”期间城市防洪工程建设总任务:继续实施浦口圈、长芦圩、响水圩等南京城市防洪保护圈建设;仙西新市区九乡河、七乡河河道整治及堤防建设24公里;江宁东山新市区秦淮河干支堤达标建设54公里,改扩建排涝站25座等;浦口建设防洪墙(堤)44公里,翻建涵闸泵站26座及河道清淤等;六合城镇防洪及南京化工园防洪:六城、瓜埠、程桥、玉带镇改造防洪墙(堤)64.5公里,配套建筑物,化工园防洪堤加固21.3公里,排涝泵站建设;禄口国际机场防洪工程加固堤防7.1公里,翻建涵闸泵站8座;高淳县城加固改建防洪堤8公里,改造建筑物3座等;溧水县城中山河、南门河等河道整治,河道开挖疏浚5.64公里及砌石挡墙9.3公里,建设排涝泵站5座等;实施各区县主要集镇的防洪达标工程建设。

  4.1.6 水库除险加固达标

  全市共有13座中型水库、238座小型水库,总库容5.8亿立方米,山丘区的水库塘坝大多建于五、六十年代,设计标准低、工程质量不高、建筑物配套不全,经过几十年运行,工程老化失修较为严重、效益衰减,“九五”及“十五”期间虽进行了维修改造配套,但由于经费不足,维修配套标准不高。

  全市251座水库中有11座中型水库和117座小型水库存在各种安全隐患。“十一五”期间将结合全省水库除险加固5年计划对全市病险小型水库进行全面除险加固、达标及现代化建设,并做好部分中型水库的除险加固工作。到2020年全面完成全市中小型水库的除险加固。

  4.1.7 防洪除涝非工程措施

  进一步完善以水文气象监测、洪水预报调度、抗洪救灾指挥、行蓄洪区管理和洪涝淹没保险等为主要内容的非工程体系。

  防汛指挥系统建设:计划研制开发长江、滁河、秦淮河、石臼湖和固城湖等水系的洪水预报数字模型、防汛风险模型,提高洪水预报精度,加大预见期,扩大灾害预测、评估范围,提高准确性;完善和改进水情、工情、灾情信息系统,完善传输手段,实现防汛指挥决策及管理的现代化。

  防洪规划管理:依据批准的防洪规划,研究确定市级管辖的重要河道以及县际边界河道的规划治导线;依法在防洪规划或者防御洪水方案中划定防洪保护区、洪泛区的范围;推进社会化减灾措施,强化和规范河道、湖荡及岸线等的开发利用管理;对城镇和开发区建设、经济发展布局、产业结构调整提出防洪控制指导意见。

  滁河流域蒿子圩蓄滞洪区管理:按照保障流域防洪安全和社会化减灾的要求,确定蓄滞洪区专门管理部门,负责统一区划和管理,协助当地政府和防汛指挥部门作好撤退转移和防洪抢险准备;加强滞洪区内的安全设施建设,确保安全滞洪。

  进一步提高防汛抢险专业化水平,加强防汛抢险机动队伍的建设,提高快速反应能力。

  4.2 水资源管理

  4.2.1 水资源规划

  完成水资源综合规划和流域、区域规划。根据南京市总体规划目标和有关地区、部门对水利的要求,以及规划范围内的经济社会发展、自然条件和特点,提出一定时期内配置、节约、保护水资源及防治水害的方针、任务、对策和主要措施,作为指导工程设计、安排建设计划和进行各项水事活动的基本依据。继续编制完成江宁、高淳等县区的水资源现状调查报告和保护规划,结合水资源综合规划和各区域规划,完成全市地表水和地下水的综合调查及规划报告;编制完成全市入河排污口整合规划,提高入河排污口设置的科学性、合理性,按到2010年全面实施水功能区纳污能力管理的要求,并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制定各流域排污口整治方案。

  4.2.2 水资源供给配置

  到2010年初步实现全市水资源的合理配置,通过扩大供水能力,缓解干旱年水资源供需矛盾,加强供水骨干工程建设,实现中等干旱年份(P:75%)全市城乡不缺水,特殊干旱年份(P:95%)仅在丘陵山区少量缺水。全面解决生活用水缺水地区(包括水质型缺水)的供水问题;城镇、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基本达到100%,确保农民饮水安全。到2020年,建立全市水资源整体配置体系,形成水资源合理调配网络,基本解决干旱年水资源供需矛盾。

  加强水源工程建设,增加供水能力。全面疏浚引江干河,完善内部水系配套,新建改造水源泵站,加强丘陵山区蓄补水工程改造配套建设,重点改造翻水线62条,新扩建水库塘坝,增加灌溉库容0.84亿立方米,改善供水条件。高淳杨家湾闸移址建高闸,增加蓄水0.75亿立方米,向水厂供应优质水;实施引石补固的石固河整治及配套、溧水湫湖灌区改造,方便、中山、卧龙水库联合控制运行等工程;大力发展自来水供水管网,减少一批工艺落后规模小的乡镇水厂,提高大型水厂的覆盖率,使全市供水能力达到350万吨/日以上,并重点解决高淳、溧水、浦口、六合等4个区县37万人的饮水不安全问题。

  开展水权分配制度的试点工作。对已具备完整的水资源评价与水资源规划的流域或区域(如汤山地下水、汤泉地下水)开展水量水权分配试点,并推进水权市场交易,制定相关的水权交易法规制度。对秦淮河、滁河流域、石臼湖固城湖区域继续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和规划,并与相邻地区的规划协调适应,为建立全市统一的水权市场作准备。到2020年对包括长江在内的全市所有江河湖库的水资源使用实行水权交易,完善水权交易制度。

  4.2.3 水资源保护与水土保持

  落实水功能区管理,按照省政府规定的2010年水质目标,加大对重大工业污染源的治理力度,提高城市污水处理率达80%,通过对水功能区的监测和排污总量控制管理,使全市水功能区消除Ⅴ类水,饮用水水源区的水质得到改善,全市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85%,其中Ⅱ类标准水功能区达到28个,占功能区总数的25%,Ⅲ类标准以上水功能区达到61个,占55%。实施生态调水,将水质较好的长江、石臼湖水通过工程措施引入外秦淮河,增加水环境容量,市区内河全部达到景观用水水质标准。到2020年,进一步改善地表水环境,全市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100%,所有内河湖库达到Ⅳ类水标准,长江段保持Ⅱ类水标准。

  合理控制地下水开采总量,防止地质灾害发生。对自来水管网已经到达的地区,逐步减少正在使用的地下水水井;对自来水管网尚未到达地区,尽量以塘坝、小水库等可以利用的地表水代替地下水。提高地下水水价到自来水水价的水平,并实行累计加价收费制度,实现优水优用。到2020年,建立地下水开采回灌制度,保障地下水资源总量。

  推进工业节水工作,制定行业用水定额,重点建设一批工业节改水项目,力争将全市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提高到75%以上,将万元国内生产总值(GDP)取水量控制在250立方米以下。农业节水以提高灌溉用水的利用率和水分生产效率为核心,重新换算不同区域类型农业用水定额和灌溉系数,通过工程技术及管理措施,将农业灌溉水利用系数从0.61提高到0.66,“十一五”期间,拟新建渠道防渗工程450公里、低压管道灌溉工程1.0万亩,发展喷微灌等1.0万亩,继续推广水稻浅湿灌溉技术,推进农业节水型灌溉体系建设。到2020年,初步建成节水防污型社会。

  水土保持工作以预防保护为主,防治结合,通过预防保护,依靠自然力进行生态自我修复,减轻和控制水土流失。丘陵山区以小流域为单元,实行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形成工程措施、生物措施和农业技术措施的综合防治体系,重点预防保护区的坡耕地实现退耕还林(草),预防保护措施落实到位;加强开发建设项目和采石、采砂宕口的综合防治,实施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制,检查监督审批方案的落实,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的宕口全部禁采并全面进行修复治理;城市水土保持以河道和水环境整治为重点,抓好旅游风景区的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加大城市水土保持的监督管理力度。至“十一五”期末,计划累计完成40%的水土流失治理任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10平方公里(至2005年已完成90平方公里)。到2020年,全市丘陵山区水土流失区域得到全面整治。

  4.2.4 涉水资源管理

  建立完善有关管理制度、法规,包括建立规划治导线制度、规划同意书制度、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制度等,对涉水工程进行开工前审查、竣工验收。加强河湖管理,禁止水域围占,优化岸线利用,注意发挥城镇范围内的涉水资源为人们提供旅游、观光、休闲、娱乐场所的功效,使涉水资源得到妥善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禁止在行洪河道设置渔具,包括鱼网、鱼雷、鱼筋等,禁止在滩地设障和种植各类高秆作物,禁止圈圩和垦殖等活动,加强长江河段禁采江砂管理。

  进一步提高行政效率,实现水资源的统一规划和优化配置,加快水务市场的建设,做好水资源的节约和保护。“十一五”期间,进一步加快水资源的管理体制改革,积极探索适合南京实际的水务一体化管理模式,研究制定水务统一规划,合理配置地表与地下、城市与农村的水资源。到2020年,全面实施流域与区域相结合,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相结合的水资源分配管理制度。

  进一步完善水资源监控、管理网络系统,合理布设市、县(区)、乡(镇)各级水文监控站网及断面,充实和加强敏感水域的监控站网建设,积极发展水资源管理远程自动在线监控技术,建立全市的水资源信息管理网络系统,使水资源信息的采集、传输、处理与决策形成统一体系,为提高水资源的管理水平提供现代化工具。完成水源工程的自动化监控、口门供水自动监测和计量、重要断面的流量自动监测、重要站点水位遥测、水质监测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力争在“十一五”期间的前两年建设完成涵盖沿江所有地表水取水户和全市主要地下水取水户的水资源管理及退水口水质监测系统,并在后三年扩大该系统的覆盖面。

  4.3 农村水利

  4.3.1 丘陵山区治理与灌区改造

  南京市丘陵山区面积4131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245万亩,人口151万人,水库251座,塘坝10.74万座,丘陵山区共有市级重点翻水线14条,一级站提引流量57立方米/秒。丘陵山区治理原则是以水源工程建设为核心,坚持以蓄为主,蓄引提相结合,水源扎根长江。采取更新改造翻水线,新扩建水库塘坝,疏浚引排河道,推进节水灌溉工程建设,重点开展小流域治理,加大水土流失治理力度。

  “十一五”期间,继续实施当家坝建设,合理布设当家塘,增加复蓄次数,提高蓄水能力,全面完成蓄水2万立方米以上的塘坝的建筑物配套。疏浚引排河道,加快河道配套工程建设,保证引水河道能满足灌溉提水要求;实施翻水线及电灌站改造,加快推进灌区改造及节水灌溉工程建设,修建防渗渠道,搞好渠系建筑物配套,发展喷滴灌工程,继续全面推广水稻浅湿节水灌溉技术。

  灌区改造的重点是更新改造配套灌溉工程体系,兴建防渗渠道,完善建筑物配套,大力推广节水灌溉工程措施和技术措施,大中型灌区支渠以上安装计量设备,小型灌区初步具备一级计量条件,基本构筑完成灌溉量水工程体系。实行灌区管理体制改革,使之走上良性运行和持续发展的道路。

  南京市现有淳东大型灌区1处,湫湖等5处中型灌区,总面积615.5平方公里,耕地面积56.86万亩,经过30多年的运行,普遍存在老化失修、建设标准低、配套不完善、灌溉水利用系数低、经营管理水平差等问题。“十一五”期间计划对5处中型灌区中的金牛、湫湖灌区渠首水源站及附属建筑物进行改造,将灌溉水利用系数从0.61提高到0.66,继续完善淳东灌区续建配套。

  4.3.2 圩区治理与河道疏浚

  我市圩区主要分布在长江两岸、长江支流的秦淮河、滁河沿线以及固城湖、石臼湖周围的干支河沿岸,全市共有大小圩337个,其中万亩以上圩61个,圩区总面积1827平方公里,现有圩口闸71座,排涝站1018座,排涝总流量1537立方米/秒。

  多年来,我市圩区以提高防洪排涝能力为重点,加高加固堤防,新建、改造排涝泵站,对穿堤建筑物特别是涵洞实施除险加固,圩区已基本形成一套防洪排涝的工程体系。但因近年来灾害性天气频发及大洪水发生几率增加,城镇化进程加快、各类开发园区建设导致水系调整和破坏,圩区抗灾能力仍不足,洪涝灾害较频繁。圩区治理的原则是以防洪保安为主,提高防洪标准,兼顾排涝降渍,逐步完善圩区排涝体系。

  “十一五”期间圩区建设重点:一是圩堤加高加固461公里,到2010年,实现全市近2100公里的圩堤土方全部达标;二是加快圩堤病险涵闸、堤防渗漏的消险处理,控制堤防白蚁危害,新建、改造涵闸坝211座,把堤防建成圩区真正的防洪屏障;三是完善圩内建筑物的配套,新建、改造排涝站267座;四是加大圩内河网整治、清淤,调整圩内不合理的水系,尽量减少穿堤建筑物,实施内河沟清淤清障,提高蓄涝容积,有效发挥蓄涝容积削减排涝峰量的作用。

  河道是排洪、引水、灌溉、供水、航运等的综合设施,为全市的防洪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但由于多种原因全市部分河道淤积严重,排洪引水不畅,航运阻塞,水草蔓延,水质不断恶化,给全市的防洪安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构成严重威胁。根据《南京市2003-2007县乡河道疏浚规划》,通过近几年的河道疏浚工程的实施,带来了较好的效益,但农村河道淤积量仍然很大,河道引排整体状况并未得到根本好转。

  “十一五”期间,计划在2006年全面完成2003-2007年河道疏浚规划内容后开始第二轮县乡河道疏浚工作,争取到2010年,将淤积严重的县乡河道全面疏浚,恢复河道的引排功能、生态功能和景观功能,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基本保障。

  4.3.3 农村水利改革和管理

  加快建立农村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良性运行体制,充分发挥工程效益,更好地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

  “十一五”期间,分级划分农村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责任主体,分级负责,重点对列入省级规划的农村水利骨干工程建设进行扶持,村以下农村水利工程建设以民办为主,并按照国家政策推行“民办公助”。进一步深化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巩固“十五”改制成果,对于新建的小型农水工程,实行动态产权制度改革,建完即改。

  全面推行灌区管理体制改革,推动供水的商品化进程。各灌区按照“改造、改革”同步进行的要求,因地制宜,逐步推行“供水站+用水者协会”的管理模式,支持和引导农民积极参与灌区管理。在灌区管理所内部,推行全员劳动合同制、竞争上岗、择优聘用等人事劳动制度改革,以增强灌区内部活力,降低管理运行成本。

  完善管理服务体系,保障农村水利工程发挥效益。“十一五”期间,要大力推行农村水利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农户参与管理的模式,通过政府授权将工程设施的维护、管理和使用权部分或全部交给由农户代表组成的社团组织,进行民主管理。地方水行政部门应加强技术指导、信息服务、水事监督等职能,要充分发挥基层水利站和水利员的作用,明确现行乡镇水利站性质、职能、人员编制,对现行体制进行改革,使水利站从经营为主转变为以管理为主,逐步实现水利站归口水行政部门管理,实行“条块结合、以条为主”的管理体制。受委托行使管辖范围内的水资源管理和监督职责,协助做好防汛抗旱,提供信息、技术推广、水行政执法等综合性工作,同时当好农户的技术参谋,最大限度地调动农民参与农村水利工程管理的积极性,切实增强水利部门对农村水利的服务职能,持续稳定地发挥工程效益。

  4.4 水利血防

  南京地处长江下游,沿江洲滩冬陆夏水,植被茂盛,具有适合钉螺孽生和血吸虫病流行的自然生态条件,全市历史累计血吸虫病人10.74万人,钉螺面积16020万平方米,是江苏省血吸虫病流行较严重的地区之一。经防治,七十年代末南京市的有螺面积大幅度下降,疫情得到有效控制,但近十年来血吸虫疫情明显回升,尤其是受1998年长江特大洪水的影响,沿江地区有螺面积进一步扩大,并出现向城市蔓延扩散的趋势。2003年全市钉螺面积达4624万平方米,阳性钉螺面积为1581万平方米,分别占全省钉螺面积和阳性钉螺面积的61%和72%,1994年至今阳性钉螺面积平均每年以9.6%的速度递增。阳性钉螺面积97%分布在江滩,其余分布在通江河道和内陆河道。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特别是沿江经济大开发战略的实施,血吸虫病防治工作形势严峻,任务艰巨,需要政府加强领导,卫生、农业、林业、水利等相关部门采取综合防治措施,加快防治进程。

  水利血防治理目标:根据《全国血吸虫病综合治理水利专项规划报告》,至2008年南京市江宁、浦口等6个血吸虫流行区达到疫情控制标准,不发生或极少发生暴发疫情,鼓楼区达到传播控制目标,高淳县达到传播阻断目标。

  水利血防的技术措施主要有:护坡灭螺、抬洲降滩灭螺、渠道硬质化灭螺、涵闸建设灭螺、拦螺网工程、小流域治理等。南京市在1998~2001年实施完成的便民河血防护坡工程灭螺效果十分明显,钉螺面积下降94%,阳性钉螺面积下降100%。

  “十一五”期间水利血防的主要任务是:对水阳江及其支流运粮河,滁河及其分洪道朱家山河、马汊河,江宁河、工农河、城南河、七里河、高旺河、石碛河、京新引水河等通江河共计126.5公里的河道进行河岸硬化、切滩清淤、抬坡降坡、涵闸改建等综合治理。

  4.5 工程管理

  水利工程管理工作的目标:努力实现工程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现代化,确保水利工程安全运营,充分发挥抗灾减灾效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南京市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逐步实现水利工程管理的良性运营。

  水利工程管理的主要任务:健全管理机构,明确管理职责,依法管理水利工程,确保水利工程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加快水利工程管理现代化建设,提高工程管理水平;加快现有工程除险加固和更新改造步伐,恢复和提高防灾抗灾能力;深化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尽快出台《南京市水利工程管理实施办法》,初步建立符合市情、水情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十一五”期间实现“四个转变”,即实现由传统水利向现代水利转变,由经验管理向科学管理转变,由行政管理向法制管理转变,由只注重社会效益向在发挥社会效益的同时讲究经济效益的转变。

  建立健全水利运行、经营、管理机制。调整完善运行体制,区别纯公益性、准公益性、经营性等不同类型工程设施和运行系统,明确不同的政策和运行模式,完善法人责任制和资本金制度。公益性工程着重研究建立消耗补偿机制,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担”和责权利相一致的原则,对水利工程全面界定,规范事权责任,同时积极推进水利工程管养分离。

  在水利工程控制运用、维修养护、检查观测、更新改造、除险加固中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建立现代化的水利工程管理监控调度系统,提高水利工程管理水平。加快老化、失修工程的除险加固与更新改造,完善管理设施,推广先进管理模式和操作方法。

  根据水管单位职能和相关规范,对国管水管单位严格定编定岗,加强各单位内部管理,发展社会化服务,改变“小而全”状况;通过强化培训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工程管理单位人员的管理水平。

  加强对水利工程和涉水资源的综合管理,编制河湖整治与开发利用相结合的综合规划,在服从防洪、保障水功能发挥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水资源。加强工程运行管理和涉水资源管理有关政策研究及相关问题的协调,建立完善多层次的监督机制,建立水利工作决策支持系统,研究建立情报信息系统、参谋咨询系统、决策中枢系统。近期要研究成立涉水资源的管理机构,完善水利资源性资产管理政策,理顺管理体制,健全和强化涉水资源行业的管理途径和管理措施。

  4.6 水利科技

  “十一五”期间,按照科技兴水的水利发展战略,紧紧围绕水利事业发展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开展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重点对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中的关键技术组织攻关,倡导多学科的交叉、融合、渗透,鼓励跨行业、跨领域联合攻关,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和科技成果水平。

  在水资源统一管理方面,加强对水资源的动态研究,着手建立水资源开发评估体系、实时监控管理系统;在防洪减灾上,开展防洪安全保障体系及策略研究,堤坝隐患探测和险情快速探测仪器开发研究,防洪决策支持系统关键技术开发及推广应用;在水利工程建设中推广运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进一步研究节水灌溉和水土保持技术;在节约用水上,着重开发节水技术和产品,大力推广节水新工艺,加快节水灌溉先进技术的转化和应用;在水利信息化建设方面,广泛采用计算机技术、网络科技和现代通讯技术,建立和完善水资源实时动态监控管理系统、防汛抗旱调度决策系统和水库群的联合调度系统,以水利信息化促进水利现代化。

  4.7 水利法制

  “十一五”期间,围绕水利改革和发展的实际,建立和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水法规体系;健全水行政执法网络,逐步建立起一支文明、廉洁、高效的水行政执法队伍;建立高水平行政管理工作体系,提高行业依法行政水平。努力达到法规基本健全、政策措施有力、行政管理有序、执法水平提高,促进水利事业的健康发展。

  建立和完善水利法规体系,全面贯彻《行政许可法》,促进水行政管理法制化。“十一五”期间,根据南京水利工作实际,对现有《南京市防洪堤保护管理条例》、《南京市水资源管理办法》、《南京市水土保持办法》、《南京市防洪办法》、《南京市水利工程管理实施办法》进行梳理、修订,力争《南京市水资源管理办法》从规章上升为地方性法规。同时,做好与省出台法律、规章相配套的立法工作,以进一步充实、完善南京市的水法规体系。

  建立规范、完善的水行政执法体系,加强行业管理及水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水政监察队伍的整体素质,建立并推行水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宣传教育,促进各行各业的水事管理纳入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到2010年要把全市各级水政监察队伍建成机构健全、人员精干、业务熟练、纪律严明、作风过硬、装备精良、形象良好、运行有力的专职执法队伍,形成市、县(区)、乡(镇)水行政执法网络。

  4.8 前期工作及水文基础工作

  4.8.1 前期工作

  加强水利规划的研究,规范规划的编制和审批,规范规划作为水事活动基本依据的执行办法和手段。按照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与投资决策职能分开的原则,改革现行投资项目审批制,弱化政府部门对竞争性项目的行政审批职能;加强经营性项目行业自律管理,强化政府行业管理部门和行业协会对经营性项目的行业管理、协调和监督职能;从可持续发展的高度强化基础工作,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水利规划和勘测设计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推进,修订提出全市不同层次、不同区域的综合规划和城市防洪等专项规划;重视项目可行性研究工作,建立项目储备和备案登记制度。

  加强基础工作的研究,重视对水利现代化的标准和体系以及水利与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关系合理度、水利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投入产出关系等一些重要课题的研究。

  增加对规划前期工作和基础工作的投入,出台水利建设前期工作经费筹集、使用及管理办法,多渠道筹措规划、可行性研究工作专项资金,建立稳定的前期工作经费投入渠道。

  4.8.2 水文基础工作

  “十五”以来,省、市加大了对水文的投入,特别是采取了切实可行的“工程带水文”政策,南京市水文基础条件得到较大程度的改善,监测能力有所提高,基本形成了地表水、地下水、水质基本站网和水土保持等专项监测站组成的监测网络。全市共有各类水文基本站点103处,其中水文站8处、水位站9处、雨量站35处、水质监测站50处、地下水观测井33处、专项监测水土保持站3处。地表水监测站网已基本满足控制全市大江大河水文基本特性的要求,地下水监测站网基本能反映地下水动态变化,水质监测站网基本满足评价全市主要江河湖库水资源质量状况的需要。水文基础设施为防汛抗旱、水资源管理和保护提供了及时、准确和可靠的信息。

  “十一五”期间,加快发展水文信息化,稳步推进水文现代化,建设与完善四个系统一个体系,即信息监测系统、信息传输系统、预测预报及分析评价系统、信息技术服务系统和保障体系,初步形成现代水文监测、评价、管理、服务体系。逐步提高水文履行社会公共职能的能力,以全面、及时、准确的水文水资源信息,为防灾减灾、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水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服务。主要工作任务:一是优化调整水文站网,增加西水关闸站等4个城市水文站、1个城市水位站及2个雨量站,增设5个巡测断面;二是完善水文观测设施,改造25个水位自记台、14个雨量观测场,重建6座观测站房,对遥测信息进行预处理,并进行水量巡测,完成水资源管理等方面的工作,组建高淳、六合、江宁三个水文勘测基地;三是设备配套,配备一定数量的超声波多普勒测流仪、水位、雨量遥测设备以及其它巡测工作设备和仪器。

  4.9 水利人才队伍建设

  据2003年统计,全市水利系统职工总人数2316人,职工的平均年龄为41岁,具有中专以上文化学历的905人,占39%,具有助理工程师以上资格的491人,占21%,技术工人916人,占40%。“十五”期间人力资本存量有所增长,全市水利系统人才总量为1292人,占职工总量的56%;人才队伍呈年轻化趋势,50岁以下专业技术人才787人,占人才总量的61%;专业人才比较集中,在各类人才中专业技术人才达967人,占人才总量的75%。但是,水利作为一个需要现代化管理、技术性很强的行业,目前仍存在队伍现状与水利事业发展不相适应的问题,主要是人才总量不足,人才流失的现象时有发生,人才结构不合理,人才工作的制度和机制不够健全,创新能力有待提高等。

  “十一五”期间,南京市水利人才队伍建设的目标是:水利人才总量不断提高,结构更加优化,分布更趋合理;以党政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为主体的水利人才队伍协调发展,水利人才队伍建设整体水平不断提高;水利人才教育培训体系不断完善,人才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大大增强,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知识水平等全面提升,人才素质进一步提高;由品德、知识、能力、业绩等要素构成的人才评价指标体系,以及科学的社会化人才评价机制逐步健全;以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为导向的人才选拔任用机制进一步完善;人才的分配、激励和保障等机制进一步健全,人才的积极性、创造性充分释放;党委(组)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总抓,相关部门各负其职、密切配合的人才工作格局基本形成,人才政策体系更加完善,人才环境更加优化,努力把优秀人才集聚到南京水利现代化事业中来,为全市水利事业发展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撑。

  加强领导(管理)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理论学习的检查与考核,做好轮岗、交流工作,注重年轻干部的培养,加强水利系统公务员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的公务员队伍。

  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围绕水利重点工程建设和科技攻关项目,通过各种方式和政策,重点引进紧缺的人才,努力建设一支数量充足、门类齐全、专业配套、素质优良的水利专家队伍,充分发挥他们在水利现代化建设中的技术骨干作用。

  加强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成熟,水利面临着资产如何保值增值、如何发挥市场在水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如何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投融资体制机制、如何加快推进水利经营性行为的市场化进程等问题,都急需拥有一批懂经营善管理的人才。要研究并采取切实措施,通过多种方式,加快这类人才的引进与培养。

  4.10 水利改革与创新

  水利改革与创新主要包括六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进一步强化水资源的权属管理;二是全面贯彻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三是建立有利于水利良性运行的投入产出机制;四是水利内部管理运行机制趋于完善,实现管养分离,形成以优质服务、高效、低耗为中心的产业发展制度;五是水利社会化经营服务格局初步形成;六是水利科技含量和人的素质全面提高。

  主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深化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强化水资源统一管理和保护,积极探索水权和水市场的规律,做好水资源费的征收管理工作,大力推进水价改革,规范实施水管单位的水费征收与使用制度,加大科学、合理的水价测算与水价调整力度,逐步形成符合实际的水价形成机制,促进水利工程良性运行。二是研究水利投入与经济社会发展的量化指标关系,研究多渠道筹集水利发展资金的办法,建立比较稳定的水利建设、管理投入机制。三是建立衡量产业发展的指标或评价体系,保证水利与国民经济的协调发展。四是鼓励集体、个人以多种方式建设和经营小型水利设施,调动各方面特别是广大受益者投资兴修水利的积极性。五是建立公益性水利工程消耗补偿机制,研究提出各类公益性水利工程消耗补偿的办法,确保公益性水利工程的良性运行。六是注重发挥科技生产力的作用,加强水利科技成果的研究、引进和推广,提高水利工作的技术含量,并注重人的发展,促进人的素质的全面提高。七是改变工程管理单位目前大而全、小而全的模式,建立专业化、社会化的水利队伍。

  5 “十一五”期间投资需求与资金来源分析

  根据全市水利发展目标和任务要求,经估算,“十一五”期间全市共需投资39.1亿元,其中:防洪除涝减灾工程23亿元,占59%,水资源管理5.4亿元,占14%,农村水利5.4亿元,占14%,水利血防2.9亿元,占7%,工程管理2.0亿元,占5%,水利前期工作与水文等基础工作0.4亿元,占1%。

  在资金来源方面,充分体现骨干工程与配套工程在投入体制上的区别。流域性的骨干工程是地方水利工程体系的关键部分,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且一般都是投资大、建设周期长的工程,社会融资困难。因此,骨干工程应以政府投入为主,由地方水行政管理机构统筹协调。区域内配套工程的建设,可建立起国家、集体、个人相统一的投资体制。

  建立合理的水利基础设施投入结构。对于投资收益较高、市场调节灵活的竞争性项目主要向市场融资,政府应逐步退出;对于建设周期长、投资大而收益低、需要政府扶持的基础性项目,主要由政府给予政策性投融资;对于一般无经济效益,但却有很大的社会效益的公益性项目由政府用财政资金安排,以政府投入为主;同时,加大对已建水利工程的管理和维修养护投入,确保水利工程发挥经济、社会效益。

  按照水利项目类型及投资分担原则,“十一五”计划总投资中拟请中央及省级负担15.3亿元,占总投资的39%;市级负担10.8亿元,占总投资的28%;区县(含企业)负担13.0亿元,占总投资的33%。

  6 保障措施

  完成南京水利发展“十一五”规划的任务繁重而艰巨,水利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基础和保证作用,各级领导必须从政治的、全局的、战略的高度,深刻认识水利发展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充分认识水利建设的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进一步加强对水利事业的领导。要把水利发展真正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中,完善和落实水利建设行政首长负责制。要改进对水利的领导方法,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和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化,运用综合手段推动水利事业的发展。同时要一如既往地积极争取省委、省政府对南京市水利建设的政策支持,用足用好省委、省政府给予南京的优惠政策,加强防洪保障体系、水资源供给体系、水环境保护体系建设,进一步改善人民生活环境,提高南京城市的整体形象,以利于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6.1 体制保障

  建立统一规范的水行政管理体制。通过对南京市水利骨干工程的统一联合优化调度与属地分级管理的有机结合,寻求全市水利发展与防洪安全的主动权。建立各级政府明确的水利建设及防洪安全责任分工制度,进一步划清中央、流域和各级地方政府在防洪安全建设方面的事权,同时按属地分级明确管理权限和权益。在组织协调机制上要建立长期稳定的区域团结治水局面、防洪安全联席会议制度和紧急情况应变措施。做好水利工程的确权划界及水资源统一管理,实行水资源的有偿使用制度和取水许可制度,推进水权与水市场的研究、实践;规范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实现水资源统一管理,进一步理顺水资源管理体制,建立起一个以水资源权属管理为核心,监督到位、关系协调、运行有效的水资源统一管理体制;逐步实现城乡水务一体化;建立一支“结构合理、高效精干”的高素质水资源管理队伍。建立起较为规范的公益性、基础性、竞争性水利建设和管理运行体制。

  6.2 机制保障 

  建立起多元化的水利投资机制。根据“分级办水利”的原则,形成有法制保障、稳定可靠并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水利投资机制,使水利与国民经济发展建立起科学合理的比例关系。建立较为规范的公益性、基础性、竞争性水利建设的投融资机制和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多层次、多元化、多渠道的水利投资机制。

  完善水利投资宏观调控体系,实行宏观调控的责任制。利用国家国债资金主要用于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重大水利项目建设,支持粮食生产、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等方面的有利时机,积极做好各项基础工作,响应国家的政策取向。明确不同责任主体对水利建设和管理的责任和义务,划分各级政府和社会法人的事权责任,规范各级投入比例。根据项目性质和类别明确各主体对工程管理的职责。积极研究和调整投资方向,提高使用效果。规范水事收费,促进水价改革,推进水利产业化投资与集约化运行进程及增加南京市水利投入的政策构想。持续稳定地增加财政投入,确保财政对水利投入与财政支出总量的同步增长。

  引入市场机制,逐步培育勘测、设计、咨询、施工等市场竞争主体。建立科技发展与人才培养机制,鼓励和支持水利科学技术的研究、开发、引进和推广。紧紧围绕水利发展规划中的重点和难点,积极组织开展防洪减灾、节水技术、水资源优化配置、水环境保护等重大课题的攻关,加快科技成果的转化。

  6.3 法制保障

  立足于水利建设、管理的实际需要,着力于超前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进一步加强立法调研和论证,将各部门立法和立法配套工作作为水利建设、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完善水法规体系。加强水利法制建设,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具有南京地方特点的法规体系。在规划实施上,加强规划立法工作,加大执法力度,突出水利发展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强化规划的统一管理职能,权力相对集中,规划中做到环境和长远可持续发展先行,禁止任何违规操作。强化水利建设管理,严格基建程序,全面推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建设监理制。在水利发展总体规划的指导下,尽快拟定近期建设的详细规划,做到总体规划和近期建设规划相互衔接,以总体规划统领近期规划,以近期规划充实、完善总体规划,克服水利规划跟不上建设需要的薄弱环节。严格执法管理,加强执法体系建设,提高水利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完善网络,强化依法行政综合职能,为水利执法提供高素质的人力和雄厚的物力保障。以深入贯彻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为主线,完善执法监督体系。同时搞好普法宣传工作,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从而更好地提高水利建设、管理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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