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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南京市水利工程管理工作意见
[发布日期: 2011-11-29 ]  本文已被浏览过 132
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的第一年。根据全市水利局长会议精神和全市水利工程管理“十二五”发展规划要求,为巩固和发展“十一五”全市水利工程管理成果,创新工程管理思路,推进全市水利工程管理“转型发展、创新发展和跨越发展”,制定2011年全市水利工程管理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中央《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三个发展”新要求,坚持“三水统筹”治水思路,扎实推进水利工程的目标管理、规范管理、责任管理、优质管理和现代管理,实现全市水利工程管理新跨越。
二、工作目标
强化河道、湖泊、水库、闸站日常管理,以涉水建设项目管理、水利工程管理考核、水管体制改革创新、水库安全运行管理、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等为重点,深化水管改革发展,强化管理能力提升,建立管理规范、运行可靠、服务及时、保障有力的水利工程管理体系,逐步建立常态化、精细化、规范化、专业化和现代化的水利工程管理机制,为全市经济发展和城乡建设服务。
三、工作任务
1、强化河道、湖泊、水库、闸站管理
(1)河道管理。严格河道管理范围内各类建设项目审批及监管,加强水土资源开发管理,建立水域“占补平衡”补偿制度。加强河道工程检查、监测,明确河道检查、观测内容和工作程序,建立和完善河道观测设施,按规定开展河道工程观测,做好河道工程检查、观测资料整编。强化河道堤身、堤顶道路、护岸控导工程、穿、跨堤建筑物、生物防护工程等日常维修养护和害堤动物防治,加强河道维修养护项目和河道安全管理,完善河道管理设施。按照目标管理、规范管理、责任管理、优质管理和现代管理要求,实行区县及市属河道管理处分级管理,做好河道巡查养护、涉河建设项目和河道安全管理,强化河道管理检查考核,开展河道养护资金绩效目标考核,加强区县河道行业管理指导,全面提升河道管理水平。
(2)湖泊管理。继续完善市、县固城湖、石臼湖管理体制,加强对固城湖、石臼湖堤防巡查、养护和联合执法,强化对市、县湖泊管理单位的检查、指导和考核,配合做好固城湖、石臼湖湖泊管理与保护联席会议工作,积极推进固城湖、石臼湖湖泊管理基地建设,加强湖泊管理宣传教育和湖泊管理信息统计、上报工作。
(3)水库管理。继续开展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配合做好《南京市水库湖泊管理保护条例》等立法调研工作,加强水库大坝监测资料的收集、整编与分析汇总工作,掌握水库工程安全状态。加强水库安全运行管理的监督检查,完善和落实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提高水库应急管理能力。按照《江苏省小型水库管护工作考核办法》和《江苏省小型水库管理考核办法》,对全市小型水库实行安全、规范和长效管理,确保水库安全运行和发挥综合效益。
(4)闸站管理。按照《江苏省水闸技术管理办法》、《江苏省泵站技术管理办法》等做好中型水闸、大中型泵站的控制运用、检查观测、养护修理、设备评级、安全管理和安全鉴定工作,除险加固后的中型水闸、大中型泵站按市级、省级水管单位要求进行管理和考核。加强对全市中型水闸、大中型泵站管理工作的培训、检查和考核,落实安全管理和防汛责任,确保水闸、泵站安全运行和充分发挥效益。继续开展水闸安全鉴定工作,配合做好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和泵站改造前期工作。
2、严格涉水项目管理
(1)规范服务。继续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五服务”和市水利局《关于服务企业、服务项目的实施意见》要求,认真履行对涉水建设项目服务的各项承诺,重点做好服务城市建设重点板块工作,对城市建设重点板块和其他建设中涉水项目前期的立项、设计、论证、审批等工作,做到及时介入和主动服务,做好政策咨询和技术服务。
(2)严格监管。在做好涉水项目服务基础上,严格涉水建设项目监管,规范涉水工程报建程序,严格履行涉水建设项目前置审批程序,做好涉水建设项目前期的技术论证、防洪评价、占用水域平衡方案和涉水施工方案等审查和行政许可后实施阶段全过程跟踪管理。建立和实行临时占用水域承诺书制度和恢复补救工程验收制度,加强涉水项目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积极推进管理、执法一体化建设和联合执法,及时发现和制止涉水建设项目违章,严格整改措施,统一涉水项目监管资料,确保涉水建设项目严格按行政许可内容实施和补偿措施落实到位。
(3)加强培训。强化河道管理法规和涉水建设项目管理等技术培训,提高涉水项目管理人员专业素养,全面提升涉水建设项目管理能力。
3、深化工程管理考核
(1)推进管理考核。各区县及市属管理处要制定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水管单位要按照水利工程管理考核要求进行年度自检,区县水利(务)局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汇总报市水利局。考核结果达到市级、省级水管单位的要及时申报市级、省级水管单位考核验收。加强全市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工作督查、培训和技术指导,全面提升全市水利工程管理水平。
(2)巩固创建成果。国家级、省级、市级水管单位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整改措施,强化安全管理和运行管理,扎实开展工程检查、观测、养护,不断提高现代化管理水平,巩固和提升创建成果。滁河工程管理处、红山窑水利枢纽管理处完成省一级水管单位复核。
(3)明确创建目标。争创1个国家级水管单位(红山窑水利枢纽管理处),争创1个省二级水管单位(淳东抽水站管理所),争创3个市级水管单位(六合区山湖水库、大泉水库管理所,溧水县中山水库管理所),推进六合区金牛湖、河王坝、大河桥水库管理所、划子口河闸管理所、溧水县方便、姚家、老鸦坝、卧龙山、赭山头水库管理所、高淳县茅东闸、龙墩河水库管理所市级水管单位创建。
开展小型水库专项考核。进一步加强小型水库规范化、长效化管理,推进全市小型水库专项管理考核工作。市级小型水库管理单位要巩固创建成果,完善和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及时进行整改,努力争创省级小型水库规范化管理单位。争创10-15个市级小型水库管理单位、 4-5个省级小型水库规范化管理单位,全市小型水库管理水平有明显提升。
(4)规范创建工作。市长江河道管理处、市秦淮河河道堤防管理处明确市级水管单位创建年度工作目标和创建计划,强化河道工程管理考核学习培训,分解落实创建责任,积极推进市级水管单位创建工作。
新建、改建工程要按竣工验收1年后创市级水管单位、3年后创省级水管单位的工作要求,加强日常管理。各区县要根据创建计划,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创建资金,落实创建责任,按时完成创建目标任务。及时做好管理考核验收工作,促进全市水利工程管理迈上新台阶。
4、加强工程维修养护
(1)规范管理。按省、市水利工程维修实施办法,规范水利工程维修项目申报、实施、考核、验收,加强项目建设进度、质量和资金管理。强化水利工程的日常巡查养护,水管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养护工作制度,修订和完善水利工程养护内容,按计划开展工程养护和工程检查,突出日常保养,突出安全运行,养护工作做到常态化,按照精细化、规范化、专业化和现代化的要求逐步提升工作水平。加强对维修养护单位监督、检查和考核,完善省级、市级维修养护目录,提高维修养护质量。
(2)落实经费。根据中央对新时期水利关系国家经济安全、生态安全、国家安全和具有很强的公益性、基础性、战略性的全新定位,对“十二五”期间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进行全面测算,逐步改变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不足导致水利工程维修养护水平不高和影响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的状况,按水利工程实际需要增加和落实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对区县维修养护经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通报,维修养护经费不落实或落实率低的单位不得评为水利工程管理先进单位。
(3)强化考核。加强检查考核,强化维修养护队伍培训和管理。管理单位要加强对养护单位的监督、检查、指导和考核,突出日常维修养护检查考核。局工管处每季对全市维修养护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市属管理处和区县每月开展维修养护工作检查和考核。注重培育维修养护市场,逐步建立维修养护市场准入制度,对维修养护考核差的管理单位进行全市通报、责令改正,对不能满足维修养护要求的队伍进行清退。
(4)推广经验。各单位要根据各自特点,树立、总结和推广维修养护典型。流域性河道、大中型泵站、中型水闸、中型水库等要完善维修养护机制,推行以“管养分离”为主的多种有效养护模式。有计划地开展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示范段(点)建设,逐步建立规模,连点成线,高质量养护。各区县都要明确维修养护示范段(点)创建目标,按计划完成维修养护示范段(点)建设。
(5)防治白蚁。完成白蚁防治“十二五”规划。制定白蚁防治年度工作计划,结合汛前、汛后检查对全市白蚁蚁害情况进行普查。对流域性堤防、水库要重点治理,分年达控,严格复查,完成白蚁防治年度任务。
5、强化工程日常管理
(1)加强检查观测。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要按照江苏省堤防、水库、水闸、泵站技术管理办法和江苏省水闸、抽水站观测工作细则有关要求,认真开展工程检查,落实经常检查、定期检查和特别检查。建立和完善工程观测设施,定期校验和维护,按规定的观测项目和观测频次要求,加强工程观测,做好观测资料的整理、整编和分析。开展水利工程观测等规章规程的学习培训,加强对工程检查观测工作的检查考核,促进工程检查、观测规范可靠。
(2)强化检查考核。强化和完善检查通报制度,以检查、考核、通报促进各项管理工作的落实和整改。区县及市属管理处每月对河道、水库、湖泊管理、涉水建设项目、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养护单位等进行检查考核,形成管理月报,报市水利局。强化分级管理、考核、通报制度,提高管理工作执行力。局工管处按照定期考核通报工作要求,每季对市属管理处和区县管理工作组织检查考核,考核结果全市通报,年中、年末对全市水利工程管理工作进行全面总结。
(3)严格安全管理。水管单位要加强对管理范围内水事活动的监督检查,依法对工程管理范围内的涉水项目建设进行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和制止侵占、破坏或损坏水利工程的行为。完善工程安全管理制度建设,组织安全管理培训和检查考核,严格水利工程控制运用、设备等级评定和机电设备安全检测,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4)夯实管理基础。扎实开展水利普查,做好水利工程基础资料的收集、整理和汇编。检查区县“两费”落实情况,确保财政性经费逐年增加,深化水管单位资源整合、内部改革和基础设施建设,注重水管单位人才引进和培养,开展水利工程管理技术培训和考核。编报水利工程管理动态,及时报送信息,做好网站、信访和宣传报道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6、水利风景区建设
(1)加大宣传。金牛湖、外秦淮河、珍珠泉、天生桥河国家级水利风景区要继续做好景区宣传,扩大水利风景区知名度。各区县要结合各自水文化水景观水旅游规划要求,规划并组织水利风景区创建。
(2)创建任务。赵村水库、汤泉水库完成省级水利风景区创建,启动东屏湖(方便水库)、胥河水利风景区创建。
7、继续做好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
(1)做好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兑现,及时足额发放原迁直补资金,按要求实施2011年度后扶项目。组织编制“十二五”后扶项目规划。
(2)规范库区规划项目建设。各区县要编制、上报年度库区规划项目建设计划,组建库区规划项目法人,按基本建设程序和行业规范实施库区规划项目建设,完成年度库区规划项目建设任务。组织编制“十二五”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和经济发展规划。
(3)加强监督管理。认真落实后期扶持项目、库区规划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后扶项目、库区规划项目立项、申报、批复、实施和验收程序,严格后扶资金的使用管理,开展水库移民监测评估工作,对区县后扶工作进行督察。
(4)做好年度移民动态人口数据的核查上报工作,做好自主搬迁移民的登记、核定和扶持工作,按要求开展小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做好信访和安全稳定工作。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主要领导要把水利工程管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讨论研究,层层落实责任,严格目标考核,建立统筹协调、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工程管理工作机制,及时协调解决管理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分管领导和工管部门要全力以赴,集中力量,齐抓共管,增强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和预见性,推进和落实工管工作。
2、加强队伍建设。根据中央对新时期水利工作的战略性定位赋予水利工程管理新的使命和更高要求,各单位要强化人才引进和培养,加强职工职业技能培训,着力提高人员素质和业务水平,树立良好作风,建立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工程管理队伍,强化管理制度的考核落实,进一步提升管理水平。
3、拓宽投入机制。各级要切实按照“建管并重,一建就管”的要求,加大水利工程管理资金投入,强化水管单位基础设施建设,增强水管单位实力,充分发挥行业自身优势,科学开发和利用水土资源。多渠道筹措管理资金,进一步拓宽水利工程管理投入机制,逐步将“两费”落实到位。
4、创新管理模式。按新时期水利工程管理工作和“十二五”规划要求,紧紧围绕政府中心工作,用“创新发展、跨越发展、转型发展”思路,不断创新管理模式,更新服务理念,做到管理工作更加贴近民生、更多服务基层、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证、水资源保障、水环境保护。
5、强化检查考核。各单位要按全市水利工程管理工作要求和计划,建立管理考核制度,规范日常检查考核,确保措施落实到位。市水利局将采取平时检查和定期考核相结合的办法,组织季度、年度市级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市水利局对各区县和局属单位的年度考核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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