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水利
  欢迎访问中国南京水利网站!
 
版权所有:南京市水利局
 
 
 当前位置:首页 >> 处室专栏 >> 科技与对外合作处 >> 水利学会 >> 其它
 
 
 
  无标题文档
字号:
关于鼓励学会会员撰写论文(调研文章)的几点意见
[发布日期: 2011-04-12 ]  本文已被浏览过 372

宁水学[2011]003号

各会员单位、各专业委员会:

  为贯彻落实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意见》,更好的发挥学会在学术交流方面的职能,进一步调动广大水利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现就鼓励学会会员撰写论文(调研文章)提出以下意见。

  一、提高对撰写论文(调研文章)的认识

  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给水利改革发展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历史机遇,水利系统面临各项事业加快发展的大好形势,同时也是各种学术思想积聚和迸发的时期。作为学会会员,应积极投身到水利改革与发展中去,结合南京水利改革发展的实际,勇于实践,勤于思考,努力探索,认真总结,归纳提炼成富有价值的学术论文(调研文章),对进一步理清治水思路、深刻总结经验教训和指导今后工作,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加强对学会会员撰写论文(调研文章)的组织协调

  一是各会员单位、各专业委员要把组织发动学会会员撰写论文(调研文章)当作学会工作的重要事项抓好落实。一般要求每个会员单位、专业委员会一年上报学会的论文(调研文章)分别不少于2篇、1篇。

  二是学会秘书处保持与各会员单位、各专业委员会的沟通联系,及时掌握情况,认真做好论文(调研文章)的征集、评审、汇编和推荐等工作。

  三、明确上报学会的论文(调研文章)的奖励措施

  (一)凡上报学会的论文(调研文章),学会对作者均给予一定的稿酬。

  (二)凡被学会编入《学术论文集》的,并经评审,分别按一、二、三等奖,对作者给予适当奖励。

  (三)凡经学会推荐给上一级期刊刊用的,对作者再给予适当的奖励。

二0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

 
 
下一篇  关于加强学会服务基层会员的意见
 
无标题文档
无标题文档
 
版权所有:南京市水利局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IE6.0以上版本
技术支持:南京先行数字技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