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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事业单位招聘取得面试资格审查(复审)条件
[发布日期: 2009-04-15 ]  本文已被浏览过 1267

根据南京市水利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章程规定,招考单位按照职位对应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报考资格条件是

一、应届毕业生,报考为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符合,请提供如下材料

   1所在院校2009年《毕业生双向选择推荐表》原件审查(交复印件留存);

  2学生证;

  3本人身份证(交复印件; 

  4、定向、联办的毕业生需提供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

  5、笔试准考证。

 

  二、在职人员考生,应提供如下材料

  1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原件(交复印件);

   2本市户籍证明原件(户口本交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年龄30岁以内1979年12月31日后);

  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5有设置参与过大型水利工程建设施工管理者,应提供参与施工建设单位的证明

  6、笔试准考证

 

   三复审时间、地址、联系方式及要求

  复审时间:2009年4月17日上午08:30--11:30;

  地址:南京市北京东路41号-29号楼二楼水利局大会议室;

  联系电话:025-83639801

  凡笔试通过人员必须按以上要求带齐材料在指定时间内参加审核,否则作为自动放弃。

 

 

 

                 南京市水利局面试工作小组

              2009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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