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水利
  欢迎访问中国南京水利网站!
 
版权所有:南京市水利局
 
 
 当前位置:首页 >> 处室专栏 >> 人事处 >> 人才教育
 
 
 
  无标题文档
字号:
关于我局“5+X”公务员能力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 2007-04-23 ]  本文已被浏览过 1197

宁水人[2007]129号 

局机关各处室:

  根据市委组织部、人事局《关于实施南京市“5+X”公务员能力培训工程的通知》(宁人字[2006]4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现提出我局“5+X”公务员能力培训工作实施意见:

  一、目的意义

  国家公务员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具体执行者,其行政能力和水平决定着政府的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实施“5+X”公务员能力培训工程,是培养一支知识水平高、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实的高素质公务员队伍的需要,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提高政府依法行政能力,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水平的需要,也是为实现我市“两个率先”提供人才保障的需要,更是落实全市机关作风建设大会和局系

  统作风建设大会精神,努力加强我局干部队伍建设的需要。通过实施“5+X”公务员能力培训工程,将我局机关干部的综合素质和机关行政效能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二、主要内容

  “5+X”公务员能力培训工程的基本含义:用5年的时间在机关公务员中,广泛开展5门必修课和X门(至少5门)选修课的学习培训工作。根据市委组织部和市人事局有关课程安排精神,我局的主要培训内容为:

  (一)“5”指5门必修即:公共服务、公共政策、公共经济、依法行政和创新能力知识。

  (二)“X”指多种选修课即:第一类为公务员调查研究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危机管理能力、心理调适能力、公众形象读本、口才与演讲读本等课程。第二类为与河海大学共同举办现代水利理论培训班。第三类为结合南京城市环境与水安全、水资源、水环境“三水”统筹治水理念开展培训。

  三、培训方式

  (一) 集中培训。按照市人事局的统一培训要求,由局人事处有计划、有组织地开设专题培训讲座和培训辅导课,委托或邀请河海大学、南京市行政学院等高等院校的老师、教授来局授课;同时安排部分人员

  参加全市组织的统一培训课程的学习。

  (二) 分散自学。除参加集中授课培训外,机关公务员应制定个人自学计划,利用业余时间进行自学。

  四、考试(核)验收

  (一) 学习实行学分制。“5+X”公务员能力培训工程计划5年内完成,总达标为150学分。公务员每年须修满30学分,其中每门必修课为20学分,选修课第一类每门为10学分,第二、三类每门为5学分。公务员参加上述集中培训超过7天且考试成绩及格以上的,可视为当年修满30学分。必修课和选修课的第一类学习可通过统一考试获得相应学分,其它选修课的学习可通过本单位考核获得相应学分。

  (二) 统一组织、统一报名考试。我局每年按照市人事局的规定,在年底前组织1次统一考试。公务员每年除完成一定数量的选修课外,必须至少完成1门必修课的学习 (50岁以上的公务员可免考) 。

  (三) 公务员学习培训的内容和学分登记在《国家公务员培训证书》上,作为本人任职、定级和晋升职务、职级的重要依据。培训与公务员年度考核挂钩,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培训的,或参加培训考试(核)不合格的,年度考核只写评语,暂不定等次,等参加培训考试(核)合格后,再确定考核等次。

  

  南京市水利局
二○○七年四月十六日

 

 
 
上一篇  关于2007年干部教育培训及挂职锻炼工作要点
 
无标题文档
无标题文档
 
版权所有:南京市水利局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IE6.0以上版本
技术支持:南京先行数字技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