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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水利局科学技术委员会章程
[发布日期: 2008-06-02 ]  本文已被浏览过 734

 

 

(2008

228日南京市水利局科学技术委员会全体会议通过)

 

为贯彻“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教兴水”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切实加强科学技术对水利事业的支撑和促进作用,提高我市水利重大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进一步加快水利现代化进程,成立南京市水利局科学技术委员会(简称局科技委)。

一、机构性质

局科技委是市水利局负责决策技术咨询的议事机构,对全市水利宏观决策及重大水利发展课题提供咨询意见,供局领导决策参考。

二、职责任务

1、组织开展全市水利发展战略研究。

2、对全市水利重大技术决策和发展规划提出建议或意见。

3、对全市水利重点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进行论证评估或咨询。

4、对全市水利重点建设项目中的重大技术问题进行咨询。

5、对全市水利科技工作进行宏观指导。

6、组织开展水利科技重大课题研究。

7、对全市重要的水利科研和技术创新进行评审。

8、开展重点专题的调查研究活动,提出建议与对策。

9、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组织机构

1、局科技委设主任1名,副主任12名,秘书长1名。

2、局科技委成员在驻宁水利系统机关、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有关单位内的专家中遴选、聘任。

3、局科技委成员任期为四年,根据工作需要,可增聘、续聘和调整。

4、局科技委下设秘书处,负责日常工作。秘书处设在局科技与对外合作处。

5、秘书处在秘书长领导下开展工作。秘书处成员根据局科技委开展工作的需要在局有关处室选聘。

四、活动开展

1、局科技委全体会议由主任召集,每年至少召开两次,讨论全年工作计划,并对全市水利发展有关重大课题进行研究。

2、根据工作需要,由主任或副主任组织有关成员开展重大课题的考察和研讨活动。

3、专题活动由专业组组长召集,组织专题考察和研讨,开展科技咨询等活动。

4、局科技委办公会由秘书长召集,研究局科技委的日常管理工作,安排局科技委成员开展课题研究活动事宜。

5、通过召开会议、征询意见或组织调研等方式,完成相关咨询、评估、论证等工作,并形成相关报告。

6、通过专题报告、简报、网络等形式,交流相关成果。

五、经费来源

局科技委是市水利局负责决策咨询的议事机构,活动经费列入全市水利事业费用年度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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