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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农村饮水安全 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发布日期: 2007-09-03 ]  本文已被浏览过 1264

袁定炜

(高淳县水务局 江苏高淳211300)


摘要:本文通过对高淳县农村饮水情况的调查,分析了农村饮水安全存在的主要问题,并研究保障农村饮水安全的必要性与可能性,在此基础上,笔者提出了保障农村饮水安全的具体对策。
关键词:农村;饮水安全;水源;水质

     一、高淳县农村饮水概况
     20世纪70年代以前高淳县农村饮水都是直接取自湖泊、河道、库塘和水井,基本上靠群众挑抬,取水十分困难,卫生安全也无从保证。80年代以来,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村供水事业开始有了发展,但建成的村镇水厂多数设施较简单,供水能力较小,一般服务于集镇的生产与生活,受益人口少。进入90年代,随着农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农村产业结构的优化,农民生活不断改善,农村供水事业有了较快的发展。至1998年,全县已有自来水厂75处,其中县级1处,镇级16处,村级58处。虽然供水能力有了较大提高,仍存在小厂数量多,水质、水量和保证率不高的问题。“十五”大以来,为了加快农村改水步伐,提高农村饮用水质量,全县对镇、村级水厂进行了调整,现有县级水厂1处,镇级与村级水厂分别兼并为8处与29处。县城新区水厂向农村供水,受益达15余万人,镇级与村级水厂向农村供水的受益人口达14.7万人与5.5万人。镇级水厂中多数有净化、过滤、消毒设施,而主要分布在固城、桠溪和东坝三镇的村级水厂则没有上述设施,相当于直接饮用末经处理的地表水。
     二、农村饮水安全面临的主要问题
     高淳县于2005年3月完成了农村饮水现状调查,评估报告由南京市水利局组织的专家组评审。依据现状调查,按照水利部和卫生部联合下发的农[2004]547号通知的要求,对照水质、水量、方便程度和保证率四项指标,本县农村饮水不安全有69427人,占农村总人口近20%。
     1、饮用水水质超标问题。受工业废水、生活污水排放以及含有残留化肥、农药的灌溉回归水排放,山区塘坝与圩区河沟污染严重,水质不符合农村饮用水标准。村级水厂以塘坝、河沟为水源,又无消毒、净化设施,供水水质超标,这部分饮水不安全人口为50573人,加上无供水设施的农户直接取用河、塘坝水,全县农村因水质超标饮水不安全的人口为57940人,在全县半数以上的镇均有分布。
     2、水源保证率、生活用水量及用水方便程度方面的问题。山区极易干旱缺水,水源保证率不达标,造成饮水不安全人口为6969人;由于水厂设施陈旧,管网管径小,淤塞严重,有的管网漏损率高达50%以上,供水量不足,导致管网末端用水农户用水量不达标的人口为4518人。
     三、保障饮水安全的必要性与可能性
     1、必要性和紧迫性。高淳县固城、桠溪、漆桥、东坝、砖墙、阳江等镇的农村饮水水源为内河水、水库和塘坝水。由于水源被污染,水质超标,主要是直接饮用细菌学指标超标严重和末经处理的Ⅳ类及超Ⅳ类地表水;桠溪、古柏、砖墙等镇的水源水量得不到保证,这些问题已直接影响当地居民的生活和身体健康。改革开放以来,农村经济有了发展,居住、电力、交通等条件已逐步改善,农民生活水平普遍提高,但目前农村饮水工程建设还停留在较低水平,明显滞后于其他基础设施建设。饮水不安全已成为农村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制约因素,成为群众最关心、最紧要、最迫切的问题。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具有明显的公益性,解决农机饮水安全问题,建设保障农户基本生存和农民身体健康的饮水安全工程是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和农村公共卫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级政府的职责。农村饮水工程投资和运行成本相对较高,农民的负担能力有限,需要政府公共财政给予强力的扶持。由此可见,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非常必要,应尽快列入党和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
     2、可行性和有利条件。近年来,高淳县一直将解决农村饮水问题列入全县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为农民办十件实事”之中,在农村饮水工作的实践中积累了比较丰富的经验,在建设、管理等方面为进一步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创造了条件。高淳县现有设计供水规模在100吨以上的集中供水工程38处,形成了较为成熟的、适合不同地区、不同水源条件的集中式、分散式供水工程技术模式,为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保障。在资金方面,在中央和省、市财政的支持下,加上受益群众积极投资投工,解决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资金是有可能的。在工程建设管理和经营方面,已制定一系列管理办法和制度,对今后做好建设项目的管理和已建工程的管理将起到重要的保障作用。
     四、保障农村饮水安全的对策
     1、以人为本,科学规划。制定切实可行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是做好今后工作的基础。据全县地表水水质监测,除固城湖、龙墩河水库水质尚好外,其它水源均不符合生活饮用水水源标准。本县饮水不安全人口分布在8个镇,占全县镇区范围的90%。从现有水源的水量与水质方面考虑,可供选择的最佳水源仅有固城湖。本县东北的部分山区,由于地形落差较大,为保证安全、经济地供水,采用小型净水设备供水。同样,在西南部的部分圩区,由于输水距离较远,管道穿越骨干河道不经济,也采用小型净水设备供水。高淳县新区水厂以固城湖为水源,总设计规模为10万m3/d,1996年建成一期工程,设计日供水能力5万m3。在一期工程建设时,取水工程、配水泵站已按总设计规模建设,为后期工程建设创造了有利条件。高淳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拟采用由新区水厂联片集中式供水,既可解决农村饮水不安全问题,又可充分发挥新区水厂在技术管理等方面的优势和规模效应。集中式供水工程总供水能力为1.5万m3/d,将解决64516人的饮水安全问题;小型设备供水工程分布在两个镇的三个地点,解决4911人的饮水安全问题,供水规模分别取100m3/d、500m3/d、60m3/d。
     2、多方筹资,保障投入。资金投入是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的关键。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单位供水能力投资数额和运行成本相对较高,据预测,解决本县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新增日供水能力16000m3,所需资金近3000万元。农民的负担能力有限,需要政府公共财政给予强有力的支持,加大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的投入力度,引导受益群众积极投资投工,吸纳社会资金投入。对饮水工程建设和运行中的用地、用电、税费等,应向政府和有关部门申请减税、留利等政策优惠。
     3、做好前期工作,加强项目管理。规划批准后,参照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程序,以县为单元编制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根据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投资计划编制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监理监督制以及检查验收制。工程建设主要材料设备由县主管部门公开招标集中采购。建设资金使用按工程建设进度报帐后拨付,以保证资金安全和提高使用效率。
     4、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和水质监测。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的要求,划定供水水源保护区和供水工程管理范围,制定保护办法,特别是加强对水源地周边设备排污口的管理,限制和禁止有害化肥、农药的使用,杜绝垃圾和有害物品的堆放,防止供水水源受到污染和人为破坏。县水务部门与卫生部门加强信息沟通与工作配合。以县疾控中心为依托,建立和完善水质监测中心,加强水源、出厂水和管网末梢的水质检验和监测。
     5、建立社会化服务保障体系。农村供水影响着农村经济发展和群众的生活质量,与社会的稳定也有一定的关系,建立并完善社会化服务保障体系十分重要。对联片集中供水工程,应建立产权归属明确、管理主体到位、责权利相统一、有利于工程可持续利用的企业化运营机制。政府要加强对供水企业的管理,管理部门除直接管理供水企业的水务部门,还有卫生、环保、物价、税务、土地、司法等部门。水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对企业进行协调、监督和行业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农村供水发展战略方针和产业政策,会同物价等部门积极推行农村供水价格政策,组织实施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管理,推动技术进步,筹措资金等等。县、镇两级组建由供水企业(单位)自愿参加的供水协会。供水协会以服务为宗旨,指导会员单位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总结推广管理经验,提供信息、技术服务等。供水企业要做好对外服务,服务的内容包括水质、水压、管网抢修、投诉处理等,只要与用户有关系的,都是对外服务的内容。其中良好的水质是对用户最基本最重要的关怀,生活饮水水质是对用户最基本最重要的关怀,生活饮用水水质必须确保居民饮用安全,通过技术与管理的手段,提高水质,确保饮用安全,是供水优质服务的基础和重要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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