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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板桥河口段应急处理和板桥河闸应急整治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10-02-04 ]  本文已被浏览过 455

宁水管〔2010〕34号

雨花台区水利局:

  你区板桥河口段应急处理和板桥河闸应急整治工程实施方案业经江苏省防汛防旱指挥部苏防[2009]62号文件批复,现将该文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批文要求认真执行。同时,要按照中央水利建设基金有关管理办法,严格资金管理,专款专用,严格招投标制度,加强工程建设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每月25日前将工程实施进度报市水利局。工程完工后,及时做好市级竣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附件:《关于南京市长江板桥河口段应急处理和板桥河闸应急整治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苏防[2009]62号)

二○一○年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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