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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溧水县环山河水库群除险加固工程补充设计变更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10-08-19 ]  本文已被浏览过 596

宁水管〔2010〕330号

溧水县水务局:

  你局《关于报送溧水县环山河水库群除险加固工程补充设计变更的请示》(溧水务[2010]75号)收悉。经向省水利厅汇报,原则同意你处上报补充变更内容,具体批复如下:

  1、同意将原批复中新建2174米沥青坝顶道路及3692米沥青堤顶道路路面结构由10cm厚沥青变更为5cm厚沥青砼面层,下设0.2米泥灰结碎石基层,0.2米石灰稳定土基层;同意在现有1532米砼坝顶道路及1023米砼堤顶道路路面上加铺5cm厚沥青砼面层;同意因涵洞拆建及搅拌桩施工损坏的总长327.8米坝顶道路路面按新建道路变更后的标准恢复,路面为5cm厚沥青砼面层,下设0.2米泥灰结碎石基层,0.2米石灰稳定土基层。

  2、同意对河道1鱼塘段长150米(桩号K0+124~K0+274)渗漏严重的堤防采用铺设复合土工膜方式进行防渗处理。

  请你局按照变更批复,认真组织实施,保证工程质量,及时组织验收,确保工程发挥效益。

二○一○年八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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