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水基〔2009〕453号
各区(县)水利(务)局,各局属单位:
为加强我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工作,促进施工现场管理规范化、标准化,营造和谐、健康的建设环境,规范市级文明工地的申报与评审行为,我局制定了《南京市水利工程市级文明工地评审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南京市水利局二○○九年九月二十五日
附件:南京市水利工程市级文明工地评审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