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栖霞区水利局职能及组织机构
2011-12-01


部门全称:南京市栖霞区水利局

 
地    址:南京市栖霞区尧化门街189号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国家、省、市有关水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起草全区水利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实行依法治水、依法管水。

 
(二)研究拟定全区水利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研究拟定主要江河综合规划及水资源保护、防洪、水土保持和农田水利等专业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有关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中水资源和防洪的论证工作。指导城市防洪。


(三)统一管理、保护和利用全区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组织实施取水(含矿泉水、地热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编发区水资源公报。


(四)拟订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水功能区的划分、管理和向饮水区等水域排污的控制。监测江河湖库的水量、水质,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按规定提出饮用水源地设置方案。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保护工作。编发全区水质监测简报。


(五)组织、指导全区水行政执法和水政监察工作。协调处理部门之间、街道之间以及相邻地区间的水事纠纷。依法查处违反水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水事案件。


(六)负责全区河道、水库、河口、滩地和堤防等各类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以及重要水利工程的管理与保护。


(七)负责全区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全区机电排灌、节水灌溉工作。指导全区农田基本建设中水利方面的工作以及丘陵山区小流域治理工作。指导全区农村水利服务体系建设。

 
(八)组织指导全区水土保持工作。研究制定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水土流失的监测和综合防治。

(九)负责全区水利基本建设工作。组织编制、核准区大中型水利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负责组织重点水利建设项目的实施。负责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的项目稽察工作。


(十)负责全区水利科技工作,组织重大水利科学技术研究、推广与应用。负责国外先进技术的引进、消化与吸收。负责水利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的监督与实施,并补充与完善。承担全区水利行业对外技术合作与交流。指导全区水利科技与信息化工作。

 

(十一)负责有关水利资金的计划、使用、管理及内部审计监督。负责区水利系统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区水利系统财务会计工作。

 
(十二)对全区水利工程建设进行行业管理。负责组织建设具有控制性或流域性的重要水利工程。负责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区防汛防旱工作。对流域性河道和主要水利工程设施实施防汛抗旱调度。负责区防汛防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十四)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局机关科室职能及分工

 
(一)综合科

 
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秘、档案、机要、保密、信访、督查督办、政务信息等工作;指导全区水利信息化工作;负责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负责系统重要会议和重要活动的筹备和组织工作;负责新闻宣传、史志编纂工作;负责局系统电子政务建设工作;负责栖霞水利网运行;负责局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指导局系统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建设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区水利系统财务会计工作;负责有关水利资金的计划、使用、管理、监督及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管理工作;对全区水利系统的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负责水利各项事业经费和局机关行政经费的收支平衡、收支预决算等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调配、工资、干部培训、奖惩、职称评聘等工作;指导全区水利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机关接待、后勤保障、安全保卫以及机关财产管理等工作。

 
综合科科长:何春林


科员:沙浩  孙建玲

 

办公电话:025—85561729

 

(二)水利建设科


拟订全区水利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区域性水利规划、边界水利规划、区重点水利工程规划,并监督实施;拟订区级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计划;负责全区水利投资计划的综合平衡和审查;负责全区大中型水利基建项目立项申报及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核准工作;负责全区水利综合统计工作;指导全区水利基本建设工作;负责水利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和水利工程建设市场的诚信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区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稽察;组织或协助做好全区重点水利建设项目的区级验收;指导全区水利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和安全监督工作;指导各级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监督机构工作;负责全区水利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组织重大水利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组织执行水利行业质量技术标准和水利工程规程、规范;指导全区水利科技工作;负责全区水利科学技术普及与宣传工作;拟订农村水利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指导全区农村水利工作和农村水利服务体系的建设;指导节水灌溉、机电排灌、农村河道疏浚整治工作;指导农田水利建设工作和丘陵山区小流域治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区水土保持工作,拟定水土保持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水土流失的监测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负责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和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


水利建设科科长:杨宁


副科长:毕欢


科员:葛秀萍

 

办公电话:025—85664160


(三)工程管理科

 
负责全区河道、水库等水域、岸线、河口、滩地和水利工程的开发、利用、管理与保护;指导全区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和安全管理;制订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计划,指导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和日常监管工作;负责堤坝白蚁防治;组织、协调全区防汛防旱工作,承办区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按照省、市防汛防旱指挥部的指示,对流域性河道和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防旱调度;负责全区重点防汛岁修、防汛急办和水利工程养护计划安排及实施;指导全区防汛防旱系统的建设与管理。


工程管理科科长:巫帮飞


科员:王帆


办公电话:025—85664167

 
(四)政策法规科


拟订全区水利法制建设规划,研究起草全区水利规范性文件及出台前的法制审查、备案和清理工作;监督、检查水利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协调水利系统依法行政工作,指导和监督水行政执法工作;承办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听证及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涉水政策法规咨询、行政许可及非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会办和送达;负责全区水资源统一管理、保护和监督工作,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严守开发利用红线,用水效率红线,限制纳污红线;负责全区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拟定全区和跨街道水中长期供求计划和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拟定水资源保护规划、节约用水规划;组织实施取水(含矿泉水、地热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组织水功能区的划分和向饮水区等水域排污的控制;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保护工作;监测江河湖库的水量、水质,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按规定提出饮用水源地设置方案;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设置排污口的审核工作;编发全区水资源公报和水质监测简报;协助水资源各项成果的审定。

 
政策法规科科长:徐红娟


科员:王康


办公电话:025—85664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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