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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市防指转发省防指开展水利工程水利检查的通知
2011-11-29

各街道防汛防旱指挥部,区城区防汛指挥部,区商务局,区堤防管理所:
今年汛期,我区先后经历了罕见旱情、旱涝急转、短历时强降雨及台风影响,经各级防汛防旱指挥部门充分准备、精心组织和科学调度,全区各类水利工程安全度汛,但是部分工程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水毁损失。
为全面掌握全区水利工程险工隐患和工程水毁情况,有计划的实施加固处理,现将南京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关于转发省防指<关于开展水利工程汛后检查的通知>的通知》(宁水防指[2011]27号)转发各单位。请各单位根据省、市防指要求,按照查全、查细、查实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水利工程汛后检查工作。各单位要成立汛后检查小组,详细制定检查计划,加大对薄弱环节、城市防洪排涝工程、河湖障碍和违建等检查力度,做好防汛物资器材的清点核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梳理并登记造册,做好检查情况总结和资料整理工作,并分析原因,制定除险加固措施。请各地于11月16日前将汛后检查总结及相关附表书面报区防办,区防办将组织专项检查。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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