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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12月31日,溧水县天生桥河治理工程顺利通过竣工验收,标志着我市已全面完成省厅下达的第一批中小河流治理工程阶段计划任务。

  在2009~2010年省厅批复的第一批中小河流治理工程中,全省已完成竣工验收的共有7个项目,其中我市有6个,分别为新桥河、云台山河、汤水河、八百河、胥河和天生桥河,累计完成投资约1.8亿元,共疏浚河道34公里,加固堤防49公里,新改建建筑物25座,治理后的中小河流在去年的抗旱蓄保水和保证安全度汛方面发挥了重要工程效益。
为保证这些任务的顺利完成,市和区县水利部门主要强化了以下几方面措施:

  一、突出抓好项目前期工作,完善工程建设方案。前期工作质量不仅关系到工程本身质量管理,也直接影响工程审批进度,影响到工程实施进度和投资控制。一方面,强化工程勘测质量管理。按照勘测和踏勘调查相结合的办法,要求勘测单位根据中小河流特点加强勘探测量工作,结合现场情况,适当加密测量;市和区县水利部门组织设计单位对治理范围进行现场踏勘,认真调查了解现场情况,为工程方案制定和工程设计提供更加完善的一手资料。另一方面,加强统筹,提高治理效益。在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关于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最大限度结合治理范围内险工险段消险,结合城乡发展规划,统筹制定治理方案,使中小河流治理既突出当前目标的实现,又为远期治理打好基础。

  二、突出相关矛盾协调,为工程顺利实施创造条件。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战线长,涉及拆迁和占地矛盾多、施工对当地群众生产生活影响面广等问题,协调解决好相关矛盾和问题,是中小河流建设顺利实施的关键。市和区县水利部门、建设单位加大工作力度,一是超前谋划,设计方案制定时就统筹考虑,尽可能优化,方案确定后即着手梳理占地拆迁内容,分析建设中可能涉及的矛盾和问题,研究协调处理方案;二是市水利局加强和区县、乡镇党委政府沟通,积极争取支持,并明确所在乡镇一名负责人为建设处副主任,专门负责现场协调;三是加强宣传,最大限度赢得当地群众的理解支持;四是项目一经批准,在工程招标的同时即开展占地拆迁和矛盾协调处理工作,为施工单位进场后迅速全面展开施工赢得时间。

  三、突出重点环节监管,保障质量安全目标的实现。一是强化日常检查督查。市水利局组织主管处室、纪检监察、建管中心成立检查督查组,不定期开展项目检查督查,2011年,共开展4次集中检查,检查结果及时通报区县政府、水利(务)局和项目参建单位,有效地促进了工程建设;二是加强专项质量检查。由市水利建管中心、质量安全监督站、检测中心为主,对堤防防渗工程、穿堤建筑物工程、回填土工程等重要部位和重点环节加强过程专项检查督促,确保工程质量;三是加强过程检测。严格落实第三方检测制度,加强过程检测把关;四是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促进安全生产管理。对各类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整改通知,共下发整改通知15份,并督促参建单位及时整改到位。通过强化重点监管,有效促进了我市中小河流建设整体质量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

  四、突出工程验收管理,促进建设任务的全面完成。根据项目批复要求,制定下发重点工程阶段验收、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计划,明确时间节点,落实责任,把验收任务纳入对主管处室、建管中心和所在区县年度工作考核目标。围绕竣工验收,统筹推进阶段验收、档案验收、竣工审计等各项工作。工程主体完成,即着手决算编制,协调提前开展审计工作,待工程全面完成,审计工作基本同步结束;工程扫尾阶段,加快资料整编,及时组织档案专项验收。积极筹措落实配套资金,对财政相对薄弱的一区两县市级配套达40%,其它区县30%,已完工的6个项目市区县级配套资金1.2亿元全部到位。

  下一步,全市将加快2011年度批复的新禹河、一干河、九乡河、江宁河、漆桥河等5条中小河流建设进度,同时,积极开展列入第二轮规划的3条中小河流的前期工作,争取尽早实施,全面完成我市列入规划的14条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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