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水利
  欢迎访问中国南京水利网站!
 
版权所有:南京市水利局
 
当前位置:首页 >> 三水统筹
无标题文档
字号:
依法管水 当好水利工程忠诚卫士
[发布日期: 2007-04-25 ]  本文已被浏览过 1389

──南京市水行政执法工作纪实

  10月21日,中央电视台、新华社、人民日报、经济日报、法制日报、中新社、中国水利报、中国水利杂志等11家中央级媒体对南京长江河道采砂情况进行采访。采访团一行在省水利厅、市水利局有关领导的陪同下,参观了我市禁采执法码头、执法船艇装备和龙潭禁采执法基地营房。我市的禁采工作受到了媒体的充分肯定。

  禁采江砂工作只是我市水行政执法工作的一个缩影。确保江河安澜和水资源有效开发利用,保障全市社会经济发展顺利进行,建国以来,我市投入数十亿元和大量人力物力,兴建了一大批防水患、兴水利的工程,形成了防洪、供水、除涝、降渍四类工程体系。针对当前沿江、沿河各类开发利用活动方兴未艾,如何使水利工程发挥应有的除害兴利效益,有效维护江河资源合理开发利用,防范无序及不当水事活动对水利设施的破坏,执法工作完成的好坏,执法队伍的建设至关重要。

  380名水政监察人员为全市水工程安澜尽心尽责

  【镜头一】走进长江禁采龙潭基地,身着迷彩服的执法队员正在进行训练,走正步,练军体拳,嘹亮的口号响彻云霄;走进队员住宿的房间,一切物品摆放的整齐有序,被子叠得象豆腐块一般有棱有角;在办公区,一名执法队员守候在电话机旁,一名队员站在了望台上观察江面动静,一切都象进入了一个训练有素的部队阵营。这些20岁出头的大小伙子远离灯火通明、热闹繁华的城市,甘于寂寞,不畏寒暑,不惧艰险,常年守卫在长江上,采取日夜常巡,快速反应,对长江南京段偷采江砂行为进行严厉打击,有效地遏制了非法采砂的势头,维护了长江河势的稳定。据统计,2002年4月至今,禁采执法共出航2700多个航次,抓获非法采(运)砂船只3000余条。由于他们的辛勤工作,我市长江段成为全流域禁采江砂工作最好的区域之一,2005年国家水利部授予南京市水政监察支队禁采江砂工作先进单位,大队长余义新被评为江苏省劳动模范和水利部水行政执法工作先进个人。

  有效保障水行政执法工作取得成效,建设一支过硬的执法队伍是关键。市水利部门努力在提高水政执法人员素质上下功夫,切实提高水政执法水平,并不断建立完善各级水行政执法网络。据了解,目前我市有1支市水政监察支队、5支市支队直属大队和7支区(县)水政监察大队,共计380名水政监察人员,市、区(县)、乡(镇)三级水行政执法网络初步建立,执法范围基本覆盖所管辖的河道、水库和水利工程。

  每年查处违法行为400余起有效维护水安全水秩序

  【镜头二】去年,市水利局联合雨花台区,对外秦淮河铁心桥至入江口段的黄砂经营户进行了近9个月的集中整治执法行动;今年市、区水利部门又对外秦淮河将军路桥至入江口段、长江栖霞段、马汊河进行水环境综合整治,这种上下联动、集中执法的方式,是提高执法工作成效的一种新路子、新尝试。

  “打铁必须自身硬”。为提高执法管理水平,规范执法行为,市水利部门在执法队伍制度建设上做了大量工作,建立健全了首问负责、错案追究、投诉举报处理跟踪等制度,对办理案件的全过程进行审核控制,规范自由裁量权运用,基本形成了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的内部控制和考核体系。据统计,自2002年以来,市级水利部门平均每年制止和查处各类水事违法行为就400余起,其中立案查处的水事案件40多起,没有发生一起行政复议变更和行政诉讼败诉案件。

  鉴于长江禁采工作的特殊性,市水利部门有针对性地制定了执法行动要服从指挥、着装标志要整齐统一、现场执法要亮证取证、当场处罚要开具票据、摧毁机具要达到标准及不准徇私舞弊、不准单独执法、不准泄露秘密、不准知情不报、不准吃拿卡要、不准私分钱物、不准打人骂人、不准酒后执法、不准参与赌博、不准影响团结的“五要十不准”行为准则和工作制度,确保队伍执法过程中公正、高效和廉洁。

  据悉,仅今年汛前在长江南京段就组织较大规模的联合执法清障行动9次,拆除违法建筑近900平方米、丁坝两座,码头一座,清除堆放8000多立方米,确保汛期安全度汛。

  推进文明执法不断取得工作新成效

  【镜头三】今年3月20日,市水利局执法人员巡查发现,在南京港21号码头经营砂场的缪某擅自超范围占用江滩,用于建房和堆放黄砂。经执法人员宣传水法规,说服教育后,当事人于4月5日自行拆除房屋,清除堆放的黄砂450立方米,退出违法占用的江滩地150平方米。

  如何实施有效管理,提高执法效果,实现岸线资源的规范、高效利用,是水利部门面对的难题。针对近年来沿江(河、湖)开发利用程度加快,一些受利益驱使而违法占用岸线行为增多的情况,市水利部门摸索出“早发现、早制止、快处理”的执法工作思路,建立了执法巡查责任制度,变事后查处为事前防范,并以经常性地对相对人进行水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当事人懂得自身违法行为造成的危害、及时进行整改等工作来取代动辄罚款、以罚代纠的执法定式,通过当事人及时纠正自身违法行为,不仅降低执法难度,提高了执法效率,而且减少了当事人的经济损失,使当事人在内心中由抵触执法向配合执法转变,取得了良好的执法效果。截止今年10月份,市水利部门通过巡查,已制止和查处各类违章行为300多起,其中通过法制宣传教育,当事人自行拆除违章建房30间近600平方米,自行清除各类堆放和垃圾1400多立方米,大量的违章行为在萌芽状态就被及时制止和处理。

  在禁采执法中,针对多次发生的抗拒执法、辱骂殴打执法人员的事件,执法者不是简单的“以暴治暴”,始终保持克制与忍让,坚持文明执法,秉公办案,展现了良好的执法形象,受到社会的广泛赞扬。

  “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行政执法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也是依法履行行政职能的着力点。市水利局围绕“阳光行政,文明执法”目标,基本形成执法巡查制度化、执法责任明晰化、执法督查经常化、执法监督社会化的“四化”工作机制,依法忠实履行水利工程忠诚卫士的职责。

  新闻附件:

  市水利局欢迎广大群众对破坏水利工程和其他违反水法规的行为进行举报,并对水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进行监督。举报电话:83639816(市水政监察支队)、58592225(市水政监察支队长江大队)、52891124(市水政监察支队秦淮河大队)、57056679(市水政监察支队滁河大队),监督电话:83639814

通讯员 王红杰 南京日报记者 吕宁丰

 

 
 
上一篇  多招并举 勾勒服务型水利新蓝图
下一篇  主要河道层层设防 让钉螺无藏身之地
 
无标题文档
 
版权所有:南京市水利局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IE6.0以上版本
技术支持:南京先行数字技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