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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载水土保持 江南古都再造秀美山川
[发布日期: 2009-07-06 ]  本文已被浏览过 553

  江南佳丽地,金陵帝王洲。

  光阴荏冉,时光的年轮悄悄然走过了18个年头。《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自1991年6月29日正式颁布实施,18年以来,南京市各级水利部门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扎实开展水土流失治理和预防监督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为推进生态文明、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保障全市社会经济发展做出了较大贡献。今年6月,南京市水利局被评为全国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工作突出集体。

  为迎接6月29日水土保持法颁布18周年纪念日的到来,进一步推动水土保持法的贯彻实施,市水利局于6月24—30日,集中开展一系列宣传活动。今年活动主题是:“保护水土资源,维护生态环境,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百尺竿头更进一步,治理水土流失任重道远

  水土资源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在我国诸多生态环境问题中,水土流失因涉及范围广、影响大、已成为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障碍。我市大部分土地处于丘陵山区,水土流失防治任务十分艰巨。目前,受制于水土保持事业投入不足,直接影响到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因此,我市治理水土流失任务任重道远。

  我市共有324条小流域需要进行综合治理,由于我市地处长江下游,降雨量多、降雨强度大,加上我市小流域地区防洪基础设施薄弱、抗御洪水的能力低下,同时人为不合理的开发利用等问题,导致不断出现山洪灾害、地质灾害、加剧水土流失和面源污染,制约当地社会经济的发展。开展安全生态型小流域综合治理,实现山丘区小流域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是我市经济社会再图新发展、再上新台阶的必然要求。

  从实际状况,我市计划通过综合水土流失治理、地质灾害防治、面源污染治理等措施,对山、水、田、林、路等动“手术”;对山丘区小流域进行综合治理,以突破小流域治理传统模式,增添水土保持工作的新内涵。

  小流域综合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同时又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涉及水利、交通、农业、林业、环保等多个部门,部门之间的协作至关重要,必须发挥政府的领导作用,打出治理工作的组合拳。为此,在规划编制中突出“政府领导、行业负责、群众参与”的工作思路,山、水、田、林、路、村等方面实行综合规划。

  与此同时,小流域综合治理又是一项民生工程,与当地群众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尤其是项目建成后,工程后期的管理和维护离不开群众的参与。对此,市水利部门在小流域综合治理过程中,提倡走群众路线,除加大宣传力度,取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之外,还提高群众参与度,让群众在水土流失治理过程中,充分享受治理后的成果。

 


  修复大地“皮肤”,绿水青山带笑颜


  土壤是大地的“皮肤”,流失的水土使江南古都伤痕累累,山川容颜受损。

  统计数据显示,我市位于江苏省西南部,横跨长江两岸,地形地貌丰富多样,低山、丘陵、岗地、平原圩区、江河湖泊皆有。全市面积6598平方公里,丘陵山区约占六成以上。全市丘陵山区属轻度以上水土流失的面积1250平方公里,占丘陵山区面积的33%,年平均土壤流失量为352万吨,其流失面积和流失量为全省各市之首。

  多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水土资源的利用与保护,水土保持工作作为生态环境建设、绿色南京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已列入南京市创建国家生态市建设考核目标,这些都为水土保持工作的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机遇。我市的水土保持工作,也逐步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形势,工作重点从以小流域为单元的水土流失治理转到防治并重,逐步加大水土保持监督与执法力度,水土保持工作取得了较大突破。

  我市编制完成了《南京市水土保持规划》,还在省水利厅的大力支持下,初步建成了南京市水土保持地理信息系统,将全市划分为324个小流域,并将水土流失面积和流失量、土地利用情况定位到各个小流域,为今后水土流失的治理、水资源的保护利用和依法监督管理等提供科学依据。

  我市坚持以小流域为单元,与发展节水高效农业紧密结合,着力建设生态清洁型小流域,进行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立体开发,做到工程措施与植物措施相结合,生态与旅游相结合,因地制宜,合理开发利用,充分发挥小流域的综合效益,将小流域建设成节水高效型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社区。自2001年以来,全市共建设溧水县傅家边、江宁区邓下、六合金牛山等生态小流域16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约145平方公里。浦口区瓦殿冲小流域、六合区金牛山小流域、江宁区汤水河小流域、溧水县傅家边、涧东小流域等已成为全市特色农产品基地和生态旅游胜地。

  去年,为扩大内需,中央新增我市水土保持项目共计6个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总投资1812万元,综合治理面积59.25平方公里。市水利局围绕“保增长、保民生”,通过4个月的艰苦努力,克服春节前的冰冻和春节后的连续阴雨等不利因素,抢抓晴天,加班加点,优化工序,歇人不歇机,好天备足材料,雨停立即干,发扬艰苦奋斗精神,按计划完成综合治理面积59.25平方公里,其中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8.46平方公里。在工程措施上,改造坡耕地171公顷,疏浚和开挖撇洪沟(溢洪道)29.32公里,清理灌溉渠道15.1公里,疏浚和整修塘坝31座,改造和新建溢洪闸16座、滚水坝14座、机耕桥25座、泵站5座、机耕路22.06公里及其他配套建筑物597座;在植物措施上,疏林补密193.8公顷,封山育林1204公顷,发展经济林果101.1公顷等。

  通过项目治理后,洪水归槽排泄有出路,灌溉水源保证率提高,机械能下田,荒山荒坡得到相应改造,生态环境和农村人居条件大为改观。

 

  围绕“四个重点”,全力开展水土保持工作

  一是加快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根据我市制定的《南京市水土保持规划》工作目标:至2010年,完成全市40%的水土流失面积治理任务;至2020年,全面完成水土流失面积的治理任务。近年来,在水利部、省水利厅的关心支持下,我市已连续多年通过国债工程开展了小流域治理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但鉴于我市的丘陵山区面积为全省最大,水土流失治理的资金需求很大,目前每年治理项目规模相对较小,政府资金引导作用不能充分发挥,难以形成整体规模效应,也难以吸引和形成社会对水保工作的关注度。下一步,要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财政支持力度,以大项目带动我市加快水土流失的治理力度。

  二是强化水土保持监督执法。我市将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并以落实“三同时”制度为重点,加大监督执法力度。目前我市经济与社会正处于快速发展期、城市化进程扩张期、工业化转型期,发展是主旋律,保护相对处于被忽视的位置。针对这种情况,如何更好地抓好水土资源的保护和治理,维护生态环境,服务于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实现开发和保护双赢的局面,既是开展水土保持工作的前提,更是开展监督执法工作的难点和着力点。需要提供相关政策支持,完善相关配套的法律法规,强调地方政府的主体责任位置,明确相关部门的义务职责,深化多部门联合执法检查的机制,实现 “政府导演,水保搭台,部门唱戏,社会参与”的操作方式,确保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取得新的突破。

  三是科学规划确保综合治理工作有序开展。科学规划是确保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持续发挥效益的前提,也是此项工作有序开展的关键。我市已编制完成了《南京市水土保持规划》,该规划分析了我市水土流失现状,明确了规划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依法进行了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区的划分,对今后我市的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在此基础上,要求各区县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分别制定出符合本地实际的水土保持规划。按照规划要求,今年,我市各区县至少要选择1个以上小流域开展综合治理试点工作,以点带面,推动各地范围内的小流域综合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是创新机制确保综合治理资金投入。我市小流域面广量大,治理任务重。据初步测算,2020年,全市完成市域范围内的水土流失面积的综合治理任务,尚需要投入数百亿元的资金。这笔巨款如何筹措,成为制约水土保持工作能否顺利推进的一道难题。当前,我市城乡水利包括各流域的防灾减灾工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正处在攻坚的关键时刻,小流域综合治理资金筹措方式必须创新体制机制,要广开渠道,一是积极争取上级对小流域综合治理资金投入,由于小流域综合治理涉及多个部门,资金渠道来源不同,途径不同,必须统筹协调资金的使用,把钱花在刀刃上,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规范;二是拓宽思路,采取竞争手段,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对小流域综合治理市级财政资金实行竞争性安排,大力支持项目储备条件好,地方政府领导重视和配套资金有落实的治理项目;三是各区县多渠道、多方式筹措建设资金,确保配套资金足额到位;四是强化建设资金的监管机制,严格执行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制度,财政、审计、纪委等部门加强对工程建设资金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规范,工程建起来,干部不倒下去。

  南京水土保持工作已走过18个春秋。新的时期,新的使命,新的任务,新的目标,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有理由相信,在科学发展观的引领下,我市将一如既往,认真贯彻《水土保持法》,切实履行职责,提高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水平,加强水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江南古都再造秀美山川的目标不再遥远。

  本版撰稿 本报记者 吕宁丰 本报通讯员 张震宇 陶明生 施丛丛 摄影 朱昊

  来源:2009年6月29日南京日报A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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