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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溧水县农村改水工程予以扶持
[发布日期: 2008-11-24 ]  本文已被浏览过 883
第 0029 号

                                                                                                                  类  别: 农村工作
 案    由   对溧水县农村改水工程予以扶持
 建 议 人   陈水等10人  承办方式   主办
 承办单位   市水利局
案由内容
  溧水县属于缺少集中供水水源的县份,大部分农村以镇村为供水单位,主要依靠中小型水库作为自来水供水水源。全县建有乡镇水厂16座、村级供水站200余座,供水单位多,水质无法保证,尤其是村级供水站,没有净水能力,也不能进行消毒,所谓“自来水”实质是方便水。全县自来水普及率达95%以上,而安全卫生水普及率不足80%。 近年来,为了提高供水质量,溧水县委、县政府把农村改水工程每年都列为社会事业奋斗目标,逐步拆并镇级水厂和村级供水站。已投入资金3000余万元,关停了乡镇水厂4座、新建日供水能力万吨级镇级水厂6座;投入资金2500余万元,拆除村级供水站150余个,与镇级水厂联网供水。2008年将继续扩改建渔歌、明觉、东庐、石湫、共和等水厂,进一步完善制水工艺,扩大供水能力,共需资金2000余万元;将拆并近50个村级供水站,增加安全卫生水受益人口4万人,并对不能与镇级水厂并网供水的偏远村,建设制水工艺完善的联村供水站,共需资金3000万元。计划再经过两年时间的努力,基本上让全县农民都能饮上安全卫生的自来水,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 目前,由于我县正处于加快发展的关键时期,财政比较困难,完全靠自筹资金很难完成目标任务,因此,建议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在原来关心支持的基础上,对我县农村饮用水工程予以政策倾斜和重点扶持。
领导批示
 
备注
 
 

建议提案人 单位电话 联系地址及邮编
陈水 57205098 溧水县卫生局或溧水县中医院院
朱洪 57490179 溧水县东屏镇人民政府
骆文镇 57212263 溧水县建设局
吴国荣 57229661 溧水县发展和改革局
郑洁 57220115 溧水县宝塔路1号
严雪凤 57218653 溧水县科技局
达春梅 57206356 江苏省溧水高级中学
金云新 57212624 溧水县农林局
王荣英 57212208 溧水县永阳镇人民政府
邱祖坤 57214188 溧水县国土资源局

 

 

关于对溧水县农村改水工程予以扶持的答复

陈水等10位代表:

    首先非常感谢您们对水利事业的关心,对您们提出的“对溧水县农村改水工程予以扶持”的建议,我局进行了认真的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溧水县属于缺少集中供水水源的县份,大部分农村以镇村为供水单位,主要依靠中小型水库为自来水供水水源。近年来,为了提高供水质量,溧水县委、县政府把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每年都列为社会事业奋斗目标,逐步拆并镇级水厂和村级供水站,完善制水工艺,扩大供水能力,提高了农民的生活质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二、饮用水安全直接关系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重要的民生问题。无论是建设新农村,还是全面达小康、构建和谐社会,都要求群众能喝上安全、卫生的饮用水。市委、市政府提出了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并将农村饮用水安全列为农村新八件实事之一。目前市政府明确我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由发改部门牵头负责,水利部门主要负责农村水源工程建设,并配合做好农村饮水安全方案编制和审批、计划下达以及建设与管理的监管工作。市委、市政府于2月25日召开全市农村新八件实事工作现场会,对农村新八件实事工作进行了布置,明确了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任务。我局与市发改委高度重视,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共同研究推进该项工作,并多次与市政公用局等部门商讨解决我市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的方案。明确解决我市农村饮水安全问题要统筹规划,要与区域供水规划、镇村布局规划相衔接,要将解决饮水不安全问题与整体改善农村饮水条件统筹安排,坚持合理布局、防治并重、建管并重,避免重复建设和其他浪费。

    三、《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通知》(苏政办发[2007]146号)明确要求,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是各级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区县人民政府是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责任主体。建议溧水县进一步突出政府行为,以县领导挂帅、县相关部门及有关镇街负责人为成员,成立溧水县农村饮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并建立联席会议的工作机制,组织、协调、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作。
四、鉴于全市2008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可供安排的资金十分有限,而省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较大。为此,我局将积极配合市发改委做好工作,对溧水县与区域供水进程衔接紧密的镇街,在全市2008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经费中予以补助。近期,我局将与市发改委一道,再次向市政府汇报农村饮水安全工作,请求市政府进一步落实责任主体、资金政策和组织协调机制等,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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